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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与契合:师范类高校音乐人才培养的在地化研究

2021-01-13梁秋丽

艺术评鉴 2021年24期

梁秋丽

摘要:师范类高校的音乐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是满足和服务于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本文以近年来参与国培项目和音乐学科教师资格评审的体验为视角,认为基础教育需要师范类高校培养出有良好音乐审美能力、有扎实音乐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音乐专业技能水平、熟练驾驭多种音乐教学方法、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的融通型音乐人才。

关键词:师范类高校  音乐人才培养  音乐教师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1)24-0063-04

新时代,各个学科人才培养的目的应该紧紧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总目标而进行,师范类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就是为基础教育输送合格的师资力量。通过笔者10年来参与国培项目的经历和各类音乐教师资格评审的体验,发现师范类高校的人才培养和基础教育一线的教师需求之间不够契合。那么,基础教育需要师范类高校培养怎样的音乐人才方能满足当下国家对音乐课程的总体要求,本文就是基于此问题引发的思考。

一、有良好音乐审美能力的人

音乐作为人类最古老、最有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它以其独有的艺术魅力,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着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在2011年版《音乐课程标准》中,对音乐课程性质的界定是:音乐课程要体现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音乐教师要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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