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明清时期府县官对下政务运作

2021-01-13柏桦李静

古代文明 2021年1期

柏桦 李静

关键词:下行文书;礼遇下属;催科;政务运作

府县乃是人们熟悉的名词,因为它既是古老的地方行政区划,也是现代依然存在的地方行政区划。“府,文书藏也”;1“县者,悬系于外。”2府县作为基本行政区,对下的政务运作纷繁。在府县官治下的佐贰、教职、杂职等虽都属于吏部铨选的官员,但其所主管的事务要由府县官督责,其政绩和人品考核也由府县官评说。至于吏典、铺长、里社、胥役等的生死荣辱,则完全操于府县官之手。在府县辖区,“有司农屯者,司粮马者,防江、防海、防河者,司刑者,司学校者,司巡检、司驿递、司仓、司狱、司河泊者,司税课、市舶者,司盐场者,司闸者,司织染者,皆铨选,听雌黄于守令。其服役有承发吏,有吏、户、礼、兵、刑、工吏,有铺长吏,有老人,有粮长,有胥,有徒,一听于守令黜陟。而僧、道二司,阴阳、医学,列在官制,查刷有期,较庶人在官者为重。”3这些官吏都要接受府县官的领导,也是府县官对下政务运作所依赖的对象。

学界对明清府县官的政务运作多有关注。1962年,瞿同祖从社会学的角度对清代州县官职能及其运作进行全面论述,特别是中文与日文翻译出版之后,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进而成为研究地方制度者的圭臬。1杨联陞在整体论述明代地方行政时,注意到在用人、处罚属吏、司法、军事、教育与礼仪、财政等方面的权限,特别关注地方财政,在中央财政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府县官基于地方利益,造成士绅参与地方建设,进而导致绅权膨胀。……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