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与乌尔第三王朝的国家治理
2021-01-13刘昌玉
关键词:乌尔第三王朝;税制;国家治理
乌尔第三王朝(公元前2112年—前2004年)是古代两河流域苏美尔人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历经舒尔吉(Shulgi,公元前2094年—前2047年在位)、阿马尔辛(Amar-Suen,公元前2046年—前2038年在位)和舒辛(Shu-Suen,公元前2037年—前2029年在位)3位国王的治理,已经初步建立并改进了王朝的赋税体系,1其主要赋税种类有核心行省税(bala)、外围行省税(gun2 ma-da)、附属国税(gun2)、王室税(ma?2-da-ri-a)、神庙什一税(zag-u)、牲畜税(mu-DU)和牧业税(?u-gid2)等。同亚述相对完善的赋税体系相比,2乌尔第三王朝的赋税体系始终是国际亚述学界的一个悬而未决的课题。已有的研究成果基本属于个案研究,仅关注于某一税种,例如,哈罗(William W. Hallo)和斯坦因凯勒(Piotr Steinkeller)对核心行省税进行了个案研究。3此外,前田徹(Tohru Maeda)和沙拉赫(Tonia M. Sharlach)对行省税的纳税时限与纳税规律进行了微观研究。4
乌尔第三王朝赋税制度研究的文献来源是10余万块苏美尔语楔形文字泥板,这些泥板主要出土于伊拉克南部的几个遗址,包括温马(Umma)、吉尔苏(Girsu)、普兹瑞什达干(Puzrish-Dagan)、尼普尔(Nippur)、乌尔(Ur)、伽尔沙纳(Garshana)和伊利萨格里格(Irisagrig)等。1尽管资料零散、术语有诸多争议,但根据既有的研究可以简单地总结乌尔第三王朝赋税体系的轮廓。关于这些税种的研究缺少综合、历时性的观察,缺少对税种设置背后动机的考察,但实际上赋税本来就是国家运作的重要领域,如果将其置于乌尔第三王朝诸王统御王国的具体语境中,可以发现某种规律。赋税是国家经济有效运转的前提,对乌尔第三王朝赋税制度进行构建是研究乌尔第三王朝乃至古代两河流域经济制度史无法规避的论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