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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天权、官权:中国传统社会秩序建构中的“三权”分立与制衡

2021-01-12张胜利王立鹏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张胜利,王立鹏

(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目前学界在研究中国皇权主义时,均以“专制主义”之类的词汇来表述。谭嗣同“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1](P47)的判断日益被革命家和思想家所运用。在洛克奠基的“国家权力运行应当受到制约与制衡”的自由主义理论投射下,中国古代政治权力特别是皇权(秦至清)是否受到制约就受到质疑。此质疑的另一面便是对中国古代皇权性质的厘定,其随清末西学东渐而兴一直绵延至今。

萧公权曾在《宪政与民主》中指出,中国的政治具有非常强的一元性,皇权在观念领域几乎独尊,但其亦认为中国传统的皇权并不是不受任何制约的,在皇权之下依然存在着“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2](P24)的“王道”政治。刘泽华亦认为“道与王有着内在的联系,可谓休戚与共,密不可分。君主若无道作依托和保障,君的权位不得安稳”[3]。刘泽华虽然在对中国传统皇权政治的定性上着重强调的是中国传统皇权的绝对权威性和专制性,但也指出了中国传统皇权存在着一定的制约性因素。余英时更是在《士与中国文化》一书中提出,中国传统社会的士是超然和介入的,由于中国士的阶层的存在,以及皇权对士的需要,形成了皇帝与士大夫之间共存的历史现实。因此士的“从道不从君”的事君原则必然对中国传统皇权构成一定的制约。“所以说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政治都是一样,都只是‘专制’两字已可包括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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