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犯罪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反思
2021-01-12韩仁洁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韩仁洁
(北京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1)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截至2020年8月底,全国累计打掉涉黑组织3347个、涉恶犯罪集团10564个,专项斗争涉及的5824名目标逃犯到案5512人,到案率达96.4%;全国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1840件199478人,一审判决24308件151996人,二审判决10463件83583人;全国共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36亿元,极大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1]。较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前的我国黑恶势力犯罪治理情况,本次行动的规范化色彩浓厚,统一部署、对症下药、行业互助、责任到位的行动安排更加符合此类犯罪的治理需求,无论是打伞破网,还是打财断血都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入收尾阶段,如何实现黑恶势力犯罪治理的常态化,是当前我国刑事司法领域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考虑到近年来黑恶势力犯罪中未成年犯数量的增长态势[2-3](1)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对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间刑事一审审结案件进行统计、研究后发现,在此期间我国涉黑犯罪被告人中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被告人占比3.32%。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95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814个,其中,有未成年人参与的占到近20%,未成年人涉案人数占总数7%左右。……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