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火葬制度的困境之源
2021-01-12李平菊
湖北社会科学 2021年10期
关键词:国家
李平菊
(华北电力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一、问题的提出
自农村推行火葬以来,火葬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遭遇了很大的困难。具体而言,比如在各地的实际操作中常用“火化”代替“火葬”,①本文中之所以使用“火化”而不使用“火葬”一词,是因为火葬在严格意义上包括火化以及火化后骨灰的处理。而目前农村绝大多数地方,实际进行的火葬仍然是火化后将骨灰装入棺材后埋入土中这一形式,实际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火葬。所以为避免歧义,本研究使用“火化”一词。即政府只要求对尸体进行火化处理,而对火化之后的骨灰如何处理却并不干涉,许多农民由此对骨灰二次装棺土葬;②即把骨灰火化之后,将骨灰重新装在棺材里面进行埋葬。还有一些农民对尸体并不火化,而是选择夜晚偷偷土葬不立坟头;另有诸如假火化、行贿土葬等形式各异、荒谬无稽的行为与之对抗。显然这与国家实行火葬制度的初衷——保护环境、节约耕地、破除封建迷信背道而驰。除了原定的制度目标并未实现外,还增加了农民负担——为火化尸体,农民需另外花费给火葬场交纳的火化费、骨灰盒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加起来一般都在几千元。
所以,当前农村火葬政策实施情况并不能让人满意,这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更有甚者,有些地区甚至在火葬执行过程中一度发生极端事件。比如2012 年河南周口某县要求村民平坟、拆墓碑,结果在“平坟事件”中,几位村民被墓碑砸死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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