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剩余视角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慈善组织合作模式探析
2021-01-12
创造 2020年8期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 南通,226001)
引 言
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一般是在政府的倡导、扶持下,由民间团体或个人自愿组织与开展活动的、对社会需要帮扶的对象不求回报地实施救助的事业,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再分配的实现形式。我国慈善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内外各种机构、企业和个人的现金及实物捐赠,以及举办义演、义卖等活动的收入,资金渠道比较狭窄,来源比较单一。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社会上涌现出不少“互联网+慈善”新业态。官方数据显示,仅2018年上半年,我国网络慈善的参与人数达到35.7亿人次,一些慈善组织的网络募捐已经占到捐赠总收入的80%以上,我国已成为全球网络慈善的重要推动力量。
国务院在《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4〕 61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指出,以慈善组织为代表的各类慈善力量迅速发展壮大,社会慈善意识明显增强,各类慈善活动积极踊跃,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和其他公益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遗憾的是,作为主要承担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职能的中坚力量——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却鲜有主动选择与慈善组织开展长久、稳定合作的先例,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责任的缺失。当然,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供养,在严格的财务制度约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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