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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美规律到美学原理

2021-01-11李健夫

美与时代·下 2021年12期

关于人“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的论述,古典美论已有多种解说。本文从现代美学原理研究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马克思总结的人类塑造物体的“美的规律”。这里不再孤立地解释“美”是什么,再按照“美”的定义分析规律;而是在对人类审美创造活动做整体研究的基础上,在人类创造万类文明的大背景下,指出马克思说的“美的规律”贯彻于人类的审美与创造活动之中,是对人类创造文明事物总规律的高度概括。落到人类生存发展的实处,它就是活跃在人类生存发展中的审美创造规律,这是人类本质性的规律。

关键词:美的规律;现代美学原理;审美创造;本质性规律

古典“美”论与现代美学具有根本性区别(前者是“自上而下”独断论,后者是“自下而上”的实证论)。谈美学之前,必须摆明前提,是古典美论,还是现代美学?两者之间没有共同的话语。

本文在现代美学深度或现代高度上,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研究以及对其内涵的揭示,获得了较为完整的审美创造规律的把握。它就是人类自古至今审美和创造的历史过程中一直起支配作用的内在的审美创造规律。站到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上说,它也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内在规律,即人类生存中科学性与主体性同一实现的规律。从人生现实来看,它内在地、普遍地作用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审美创造冲动,所以,也可以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规律。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到“美的规律”的内在意义,是站到人类生存发展的历史高度和美学高度上领会的人类性的普遍意义。对“美的规律”的理解,不能对它做概念化的、机械式的和形式上的思辨,而必须以科学的整体思维方法做现实与历史统一的、具体而总体的考察和分析研究。

审美创造规律,在马克思的思维中是贯彻始终的。结合上下文看,可以说,马克思称之为“美的规律”,实质上指的是人类的审美与创造的内在规律;它在人们内心里,或在人类的审美创造活动中,表现为“内在的尺度”;而在具体的审美活动中就显现为“审美的眼睛”“音乐的耳朵”等。而审美的规律,主要可以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审美感受发生与选择的规律、审美经验形成与活动的规律、审美意识形成与运动的规律。

要对审美创造规律作具体理解,必须从人生经验开始入手进行具体研究考察。人生经验作用于审美活动时,它就被组织到审美活动中,成为审美经验;对审美经验做自觉的反思加工,就上升为审美意识(含审美意象、审美意境、审美意识系统和进一步扩展的审美意识体系),用于创造表现。审美是创造的前提或基础,审美中就孕育着创造,即内心创造;有了内在成熟的审美意识,即理想审美形象的孕育成功(“胸有成竹”),才能进一步外化为物态形象、文学艺术形象或其他物质产品形态。

规律,是内在地作用于自然与社会运行过程中的、人类可以用思维来把握的道理。审美规律,则是内在地潜行于人類整个文明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的审美与创造的道理。今天将审美规律揭示出来,成为人们自觉意识到并且被思维明确地掌握了的规律,这就是美学思想;进一步以理论形态表达出来,就成为美学原理。其研究行程是:人类生存事实→生存事实整体掌握→审美活动分析→审美经验研究→审美意识建构与运动研究→审美创造活动研究→审美价值研究→美学规律揭示与原理陈述→原理整合与美学原理体系建构。在整个研究过程中集中考察、深入研究的核心规律是:审美感受的规律、审美经验形成与活动的规律、审美意识形成与运动的规律。

一、审美规律的生存基础:审美感受选择规律

人类的生存,是作为有高级意识活动的人类主体的生存,超越于动物为简单适应自然界而做出有限选择的被动的生存。人类生存活动的特点主要是:在较高级的审美意识指导下,自觉主动展开生存活动;作为能动的审美与创造主体,不断展开审美与创造统一互动的生存活动。正是人类的审美与创造,将人类的生存逐渐推向了越来越高的文明水平。

关于人类生存不同于动物的生存,马克思说:

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界,这是人作为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亦即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当作自己的本质来对待,或者说把自己本身当作类的存在物来对待)的自我确证。诚然,动物也进行生产。它也为自己构筑巢穴或居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所做的那样。但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则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则甚至摆脱肉体的需要进行生产,并且只有在它摆脱了这种需要时才真正地进行生产;动物只生产自己本身,而人则在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与自己的产品相对立。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

因此,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创造物和它的现实性。[1]50-51

马克思这里论述了人类生存的主要实质,今天可作如下分析:(一)人类的生存是有意识地改造自然界,即在审美意识作用下,对自然展开审美与创造活动;(二)人类生存活动展开为全面的生产活动;(三)人类的生存活动是超越了躯体直接简单需要的具有间接性、目标性和精神价值的生产;(四)人类的生存活动创造了人类的自然世界,而且与自己生产的对象处于对立统一的运动过程中;(五)人类生存活动进一步形成自身内在固有的自由审美创造尺度,并且按照这一自由的尺度创造多种多样的文明事物;(六)内在的审美与创造的尺度,就构成了人类不断展开审美与创造的内在依据,这就是美学的规律;(七)人类的生存也因为它的审美与创造活动获得了自身作为人类而存在的确证,创造自然界文明的同时也使自身成为现实的人类自然——不断发展和提高生存境界的人类。正是这种“对世界的改造”,即按“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人类确证了自身的人类身份,因而这是人类的本质所在。马克思的人类生存论述是极为深刻的。

再往深度上研究,我们就会发现,人类生存的起步时期,就具有了审美的倾向性,这就是生理感受的选择性。人类选择用火的时候,就发生了由惧怕到利用的转换,感受到火的光明、温暖、加工食物与工具的效用,从而避免了火的危害,选择利用火给以的舒适感,这就是感官良性感受做出的选择。这里就隐含着最早原初的、不充分的审美冲动。早期人类选择洞穴,同样是在安全感、安定感、居住舒适感作用下做出的选择。最早使用的石块,作为打击猎物、敲打或加工食物的工具,也是在使用各类石块当中,手的重力感、使用的上手感、打击效用感等等选择中,逐渐加工为更合乎器官感受需要的亦即适用的石刀、石球、石斧等石器。早期人类在接触其余事物中,如用兽皮御寒、用干草做床、用贝壳和光滑彩石做装饰品等,同样是避免不适感受,选择适宜或愉快感受。这种发自生存需求的感受选择冲动,是生存活动的导向性力量,后来进一步形成审美经验、审美意识,都以这种良性感受的选择、积累、丰富为基础。

在婴幼儿的成长过程中、在普通正常人的行为过程中,也有这种良性感受选择的冲动。如婴儿对温饱舒适感的选择;幼儿对饮食滋味、衣物色彩款式、玩具观感与手感的选择,音乐动听的乐感、节奏感的选择;正常成年人对饮食、服饰、居住条件、交通工具、各种用物的选择,都有感官良性选择的积极作用。这种选择就是审美选择的基础。现代社会生活的发展,不论是文化艺术还是物质产品的设计制造,都必须首先考虑消费者感官选择的良好刺激与满足。忘记或者忽视了这一点,就必然要失去市场,失去发展机会。

在审美感受经验积累的基础上,人们就能够在感受经验世界中想象设计、制作出更为适合生存感受的事物,满足精神享受和物质消费的需求,促进社会文明發展。不过要强调,不能进行片面的形式主义的唯感官刺激,或者是趣味庸俗低下、对人生没有任何积极作用而会发生消极影响的感受误导。这里说的感官良性满足,是主体感官感受与对象刺激之间多方面的、对象整体与主体的整体上的适合。从美学高度上说,就是现代美学原理指导下、在整体完美设计原则保障下,精神境界较高的审美满足。

当然,在审美感受积累丰富的条件下,就可能会有审美意识体系得的形成,在此基础上,人们就会在更为广阔的审美意识世界里,展开更高审美价值的想象和创新设计,创造出具有较高审美价值的文明事物。

二、审美规律的经验基础:审美经验形成与活动的规律

一般研究者喜欢研究审美心理,往往从各种心理要素入手分析,这就落入了普通心理学的窠臼。实际上,一般人习惯说的审美心理,是审美经验或审美意识在心理上的反映;而所谓审美心理机制,主要就是审美经验或审美意识的内在机制。生存经验结构中,有印象、感受、情感、欲求等因素,其中的感受在接触对象中起主导性作用,那么,就有感受的选择、品味的选择,就有审美经验的发生,多次感受,就有审美经验的积累。如果有意识地去欣赏对象,审美经验进入自觉状态,审美经验就转化为审美意识。审美规律就在这过程中起作用。

审美感受的选择,离不开经验整体的支持。一方面,审美经验中已经有了生存感受的选择,即最佳感受的选择,并逐渐有了初步的审美选择;另一方面,审美经验又不断作用于生活经历中碰到的各种感受,并且适时地做出舒适感或愉快感的选择。可见,审美经验是心理上不断与外界交流、不断滚动积累的展开型的活力结构。丰富的审美经验积累是审美活动的基础。人生审美经验越丰富,人的生存就越趋于完整,人的审美活动也相应越趋于完美。孟子说“充实之谓美”,就是肯定生活体验形成丰富的经验,丰富的经验就构成了内在的充实,这不仅可以感到在内心中自审的美,而且向外界展开的审美也能近乎完美感受状态。从西方的观点来看,鲍姆嘉通说:“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这就是美。”[2]他意识到,审美经验达到丰富完整的状态,就有了自我审视的完善美好的感受,也有审视外界对象的充分的审美感受。至于席勒说:审美的条件是“人格的完整”和“心灵的优美”,这也是从人生整体来看。人格完整,也就应当具有人生审美经验结构的完整;心灵优美,说的是审美经验积累的优美性质。古今有真知灼见的思想者,都感觉到了审美经验的基础作用。

在审美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审美意识,这对具有审美理想追求和文学艺术创造冲动的人来说是必然的发展趋向和结果,而这也构成进一步提高的审美理解的基础。

三、审美规律的理解性基础:审美意识的形成与运行的规律

审美规律的理解性基础指的是,审美经验在理解的基础上,自然就进入到审美意识组织的内心运动状态。主体通过对审美经验的反思与领悟理解,将审美经验转化为审美意识组织结构。

审美意识是审美理解之后形成的自觉意识结构。审美意识不同于审美经验。在很多人看来,经验就是意识,审美经验就是审美意识。西方的经验主义者认为:艺术就是经验。从表面看似乎有道理,但认真思考一下,就会发现此说太粗疏。世间生人都有经验,但并不能都创造出艺术、都成为艺术家。当生活经验处于自然积累状态时,主体的生活就带有盲目性;当审美经验处于自然积累状态时,观审者只是随意观看,走马观花,略有印象,对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往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但是,当人们有了自觉意识积累之后,就不是这样了。有了生存意识,就会主动自觉地去追求生存的价值和意义;有了审美意识积累,就会主动自觉地去欣赏对象,驻足看花,出神入化。如郑板桥看园中竹子,聚精会神,先看进眼中,进而看到心里,进一步想象酝酿,成为“胸中之竹”,最终显现为“手中之竹”。这里就包含着一个审美理解的提升过程。

(一)审美意识的形成及其体现的审美规律

审美意识的形成,意味着审美的自觉和创造的萌动。在心理上形成审美意识,主体就成为较为自觉的审美主体,就会自觉地去进行审美活动。当一个人只是随意观看时,他还不是一个自觉的审美主体;当他凝神而饶有兴趣地去观审对象时,他就在组织审美意识投入审美过程。审美主体的确定,关键在于审美意识的形成。内定而后外应,没有内定,就没有外应。在审美之后,主体就会感到胸中的审美意象越来越鲜明,同时审美情感也会涌动起来,这时就会发生自我表现的冲动,能说的就想对别人诉说,会写作的就要写出来,善绘画者就要画出来。审美意识的涌动,就是创造冲动的萌生。审美意识不仅是审美的内心基础,也是文学艺术创造冲动萌生的根源。

审美意识的形成,往往要促进创造意识的组织构思。内心中有了审美意识的积累,如果受到文学艺术作品的启迪,往往会感觉到自己也有一本书可以写。如果审美意识积累深厚,审美情感较为强烈,创造艺术价值的期望比较高,那么,审美主体就有可能向创造主体转化。这样,主体就将自己置于一个艺术创造主体的地位上构思作品,按照艺术作品的体制结构要求和艺术性要求,将审美意识体系外化为文学或艺术作品,这样就实现了审美主体向创作主体的转化,审美主体就成为作家、诗人、画家、音乐家等。

审美意识形成,同时也会启动生存自觉意识,明确生存价值方向,主动进行人生形象的塑造。随着审美意识的日益丰富,特别是生活审美意识的丰富,主体会自觉构思自我人生形象,在社会生活中有意识地按照理想中的人生形象标准,塑造自身的理想形象。在人类历史上涌现出很多光辉的生存榜样,他们都是在人生审美意识形成的基础上,自觉地选择形象塑造的标准,终身不倦地塑造自身美好形象。中国历史上最早注意塑造自身形象的是尧、舜、禹,此后著名的是孔子、孟子、屈原和荀子。他们成为后世志士仁人学习的榜样。他们的形象成为后世人生审美的标准形象,作为最有影响力量的人生审美形象,扎根于民族的精神世界,千秋万代影响后人。

审美意识形成,还不是审美意识建构的目标。人生过程应该逐渐达到审美意识的成熟。这标志着内心的丰满和充实、人生的成熟和社会文明创造能力的强化。

(二)审美意识成熟形态显示的审美规律

审美意识成熟,支持审美主体展开广泛而较完整的审美和创造设计活动。成熟的审美意识,包含着人与世界在漫长的审美关系中形成的丰富积累和深刻理解的意识体系。当然不是说对整个世界都做审美把握,而是说对社会生活某些领域形成了较完满而成熟的审美把握。人的审美意识成熟的程度,直接规定着审美主体审美能力与水平的高下。楚国宋玉讲的低俗歌曲“下里巴人”合唱者多,高雅歌曲“阳春白雪”合唱者少,就跟音乐审美意识体系的成熟程度直接相关。今天读者阅读《西游记》和《红楼梦》,也跟文学审美意识体系的成熟程度直接相关。在生活审美中,文学家往往能发现具有审美价值的创作素材,而普通人则可能视而不见,或者不能发现其审美价值。在自然审美中,生活在优美大自然中的人们往往不能看到自然景象的审美价值,要等到艺术家发现之后,人们受到审美启蒙,才看到自然景象的审美价值。人类文明事物的创造也一样。文学家艺术家们审美意识较为成熟,就能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但就是文学家艺术家,也有审美意识成熟的程度不同,他们创作出来的作品,价值也有高低不同。在物质产品创造设计中,工匠和艺人们在他们自己的设计领域内,审美意识成熟而又技艺高超,自然就会设计并生产出优质产品,否则就只能是模仿或粗制滥造。

审美意识成熟,自然要推动人生走向艺术化,塑造人生完美形象。人的审美意识不仅为各类文明事物造型,而且也为自身造型。审美意识为人生造型,其目标就是人生的完美塑造,也就是现代美学意义上的“美育”。成熟的审美意识,不仅包含社会生活领域丰富的审美体验和审美理解,而且也包含着对人生的审美理解和审美评价。具有丰富审美意识的主体,不仅思考怎样完美地做事,同时也思考怎样完美地做人。做事与做人,按科学主体同一论的美学观点看,应该统一起来考虑,达到两方面的同一,即做事也就是做人、做人就是做事。在创造文明事物中创造自己,而创造自己只能在社会文明创造中实现。人生不能离开社会和人群来“独善其身”。这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科学主体同一论的生存观。人生的成熟标志着审美意识的成熟,审美意识的成熟也标志着人生的成熟。现代美学的“美育”思想就是建立于审美意识体系的完满建构基础之上。

四、审美规律的总结提升

审美规律在审美与创造的事实基础上总结出来,主要是在生活审美、自然审美和艺术审美与创造的事实中总结出来。

人类的生存,基本上就是审美的生存。人们在正常的生活状态里,总要自觉或不自觉地打开他们审美的感官,或多或少地欣赏身边的人物、景物和事件,在欣赏中获得心意的满足,慢慢积累为生活审美经验。如果生存状况落到审美生存线以下,人就感到自己不是人了,他会说自己“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人类数万年的文明探索发展,在人的躯体中——特别是在大脑里逐渐生成了“文化基因”,凭这种基因的自然作用和社会影响,人必然知道自己是人,要过人的生活。当他失去审美生存条件的时候,他就要不满而反抗。或者沉默自杀,或者拼死相争。人的审美生存,是他的基本权利,应当尊重,而不可轻易去剥夺。中国封建社会对民生权利的全面剥夺(鲁迅小说基本写此类社会恶性场景),也包括了审美生存的剥夺。尽管如此,文化修养和文学艺术修养较高的思想家、艺术家们,还是按照人的审美本性展开生活审美与自然审美的精神意识,舒心畅神。大量的生活审美与自然审美事实都转化为文学作品、绘画和音乐等艺术形态流传下来,成为宝贵的精神财富,为今天审美规律的研究与提升,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古今中外大量文学艺术作品,多方面地表现了审美创造的规律,只要稍作分析就能揭示出来。特别是经典文学著作,如中国屈原、李白、杜甫的诗歌和“四大”文学名著,西方的荷马史诗、三大悲剧家的悲剧、但丁的《神曲》、歌德的《浮士德》、拜伦的诗作、左拉的自然主义小说、托尔斯泰的小说等,都提供了一定时代较高的审美价值,较为充分地体现了人类审美与创造的规律,既为艺术审美提供了精美的对象,又为生活审美提供了多方面的启示和参照,也为文学艺术创造提供了经典示范。这是极为重要的美学研究基础,因为文学艺术作品中凝聚了作者们的生活审美、艺术审美和自然审美的经验意识。三类审美的内在规律和美学原理就蕴含其中。

审美规律的研究把握,还须参照前人审美研究的思想成果。但必须加以辨析、矫正和总结。前人对人类多领域的审美研究,提供了一些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料,如鲍姆嘉通、康德、歌德、席勒的美学研究,现代心理学角度的美学研究、自然主义的美学研究,特别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美学的整体思考与提示,为现代美学科学原理的总结提升,为美学原理体系的初步建构,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还要特别强调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维方法,为美学思维方法的形成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启示。马克思曾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费尔巴哈的“实证的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的思维模式,这实际上是他认同的思维方法,即人本主义与自然主义统一的方法。后来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又提出了整体观点的思维,即在思维中形成整体呈现的对象总体——“思维的具体总体”。美学研究同样,即在头脑中形成思维的整体结晶——审美意识体系和美学原理体系[3]。

对审美规律作研究把握与理论体提升,主要涉及以下十个方面:(一)审美发生及审美经验生成的规律;(二)审美意识组织与运行的规律;(三)审美意识强化与创造的规律;(四)生活审美、艺术审美与自然审美的规律;(五)审美心理交流运行规律;(六)审美的主体性支撑规律;(七)审美的文化基础作用规律;(八)审美主体形成与确定规律;(九)审美价值发生与作用规律;(十)审美创造的价值冲动规律。

审美规律的总结提升与理论表现,就是美学原理,即内在地支配人类审美创造的美学原理。在《现代美学原理》一书中,除了上述规律的说明之外,还论述了审美主体与创造主体、美学与哲学、美学思维方法、美学与文化的关系等多方面的问题。学习这本教材,只是初步认识一些审美规律或美学原理知识,要进一步深入了解美学思想大世界,必须广泛阅读其他有价值的相关书籍。

最后,我们还得强调:马克思说过,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无机躯体[1]49。而在今天,我们要更加强调:大自然就是人类生存发展全过程的有机躯体。人类永远只能在大自然的母体中孕育和生存發展。人类不能破坏这个母体,破坏母体的任何部位,都是对人类生存本身的破坏。这是现代美学在“科学性与主体性同一实现”思维方法基础上的最新最高的整体认识,不妨说这也就是传达大自然对人类生存的一种警示。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刘丕坤,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297.

[3]李健夫.现代美学原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修订版序言.

作者简介:李健夫,云南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现代美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