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合力机制的思考和探索
2021-01-10黄哲源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6期
黄哲源
摘要: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作用。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廉政监督是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有助于保证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有效性,为提升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效率和防范各类风险提供重要保障。本文以集团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建设为例,通过对企业内部监督现状的分析,就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提出措施建议,形成具有国有集团化企业特性,涵盖党内监督和廉政监督两个维度的监督信息收集、决策、运用的运行机制。
关键字:监督合力机制;党内监督;廉政监督
监督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国有企业的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对监督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构建党集中统一领导,各监督主体协调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监督体系,是国有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集团化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现状
(一)集团化组织结构导致管控力度不足。集团化国有企业组织结构的优点在于下属子公司经营上有较大的自由性和独立性,因而有较强的积极性、创造性、市场反應灵敏度,能较好的规避和分散经营风险。缺点在于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管控能力较弱,子公司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这就导致各项业务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容易造成潜在廉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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