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角下独立担保制度的现状和完善路径
2021-01-10谈玉欣
西部学刊 2021年24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
摘要:在民商事活动中,独立担保作为一种新型担保制度,较之于传统担保制度,具有独立抽象性、无因性和单据性,在效率上具有极大优势。但其实施过程存在理论争议与司法实践困境,体现在“独立担保制度的有效性是否能够延及国内的民商事交易、在国内民商事交易活动中银行独立保函是否可以脱离主合同而有效”两方面。在《民典法》视角下有效完善独立担保制度的路径是:(一)建立明确的独立担保法律制度,规制独立担保的主体、该项制度的适用范围、以及合同的形式要求;(二)规范独立担保制度的欺诈例外制度,关注独立担保所面临的风险问题,探索独立担保的风险规避现行途径。
关键词:独立担保制度;民法典;市场经济;商事活动
中图分类号:D9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24-0072-04
一、独立担保制度概述
(一)独立担保制度概述
1.独立担保的实践溯源与法律定义
自20世纪50年代伊始,独立担保制度萌发于越来越复杂的商业活动中,这个担保领域的新现象,就以一种区别于传统担保制度的形象存在于不同国家的业务实践之中。尤其在国际贸易里体现地更为明显,应用也更为成熟和完善,常常以履约保函、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形式出现。
它的存在,基于“无担保,不交易”,是商业活动中规避风险的有效举措,也是为信用作保的重要工具。相较于具有浓厚从属性的传统担保方式,独立担保省却了因担保人享有抗辩权而致使维权路过于漫长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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