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特区精神的意蕴分析
2021-01-10邓靖王亚汝
西部学刊 2021年24期
邓靖 王亚汝
摘要:改革开放40年多以来,东南特区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特区精神。可从三个层面解读其内涵:(一)政府层面具备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和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开放精神;(二)企业层面具备追求卓越、崇尚成功、宽容失敗的创新精神,“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实干兴邦的创业精神;(三)个人层面具备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关爱精神,不畏艰险、敢于牺牲的拼搏精神和顾全大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奉献精神。
关键词:经济特区;特区精神;丰富内涵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24-0045-03
我国的经济特区共有7个,分别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霍尔果斯和喀什。深圳与珠海于1979年7月15日最先设置为试办出口特区;之后,汕头与厦门也成为出口特区。1980年5月16日,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13日,海南被批准为经济特区。2010年5月19日,喀什与霍尔果斯成为经济特区。这7个经济特区按照地理位置划分,包括东南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与西北经济特区(霍尔果斯和喀什)。特区经济决定特区精神的产生与发展,特区精神又反作用于特区经济。由此可见,东南特区精神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伴随着东南特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完善的。正如有学者提出特区精神“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比较完整的体系”;也有学者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出其弘扬路径为挖掘“文化内涵”“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外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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