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皮质类固醇激素给药至分娩的时间间隔对双胎早产儿呼吸系统结局的影响
2021-01-10李俊慧李宇丹
李俊慧,李宇丹,李 冬
(1.大连医科大学 研究生院,辽宁 大连 116044;2.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新生儿科,辽宁 大连116037)
近年来,双胎妊娠的发病率在全球范围内稳步上升[1],早产是双胎妊娠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导致新生儿并发症的风险增高[2-3]。预期早产前的产前皮质类固醇激素(antenatal corticosteroids,ACS)治疗是针对早产儿改善其新生儿结局的重要产前治疗手段之一,自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于1994年发表共识声明后,ACS使用已有数十年的历史[4],其在单胎早产儿的有效性已得到广泛证实[5-8]。关于ACS在双胎妊娠中的有效性信息很少,尚无指南[9]。一些研究报告表明,ACS可以改善双胎早产儿的结局[10-12],基于临床证据及皮质类固醇在单胎早产儿中的有效性,美国妇产科学院建议妊娠24 0/7周至33 6/7周的双胎孕妇也应使用单疗程的ACS[13]。
ACS有效性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最佳时间间隔,临床研究表明当分娩发生在完成一个完整疗程后的24 h至7 d之间时,单疗程ACS的效果最佳,而当ACS距分娩间隔超过7 d时,其益处会降低[14]。然而根据Adams等[15]的研究,在有早产指征的患者中,只有48%的孕妇在接受ACS治疗7 d内分娩,对于ACS使用时机控制不当,是影响早产儿预后的重要原因。目前ACS治疗距分娩的最佳时间间隔的证据主要是基于单胎妊娠的研究[14,16-17],单胎妊娠中ACS最佳时间间隔是否适用于双胎妊娠尚不清楚。本研究旨在评估单疗程ACS给药至分娩的时间间隔,对妊娠28 0/7周至34 6/7周的双胎早产儿呼吸系统疾病发生率的影响,比较临床呼吸治疗是否存在差异,为探讨双胎早产儿ACS给药的最佳时间间隔提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