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治理
2021-01-09赵峥
记者观察·下旬刊 2021年9期
赵峥
作为“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美丽乡村”旨在以生态理念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其涵盖村庄规划和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诸多方面。目前,全国各地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农村社会治理奠定了良好的民生基础。但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仍然面临着来自农村社会治理体制、能力和手段的挑战,需要立足长远,从战略的高度审视“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村社会治理问题,不断强化农村社会治理,推动“美丽乡村”持续健康发展。
一
“美丽乡村”建设:
巩固农村社会治理民生基础
好的发展需要好的治理,实现好的治理更需要好的发展。就“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关系而言,农村社会治理的目的在于通过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共建共享乡村发展成果,增强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同时,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更需要良好的民生保障。从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提出后,各地政府都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通过营造宜居环境、促进就业增收、鼓励自主参与,提升了乡村社会吸引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为农村社会治理奠定了良好的民生基础。
营造宜居环境,提升乡村社会吸引力
改善人居环境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提升乡村社会吸引力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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