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巴西电力市场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2021-01-09
浙江电力 2020年12期
(浙江华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 310007)
0 引言
截至2019 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总装机的39.5%,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27.5%。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比例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弃风弃水的现象愈加严重,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日渐突出。
2015 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发〔2015〕9 号文”)及配套文件指出电力市场由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组成,并明确提出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市场机制,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1]。2019 年,《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 号)的印发,为可再生能源消纳奠定了制度保障,并指出电力市场是未来可再生能源消纳的主要环境[2]。
国内各省份电力市场的建设模式不尽相同,但都是主要借鉴国外典型电力市场建设经验[3-4]。例如,浙江电力市场主要借鉴美国PJM 电力市场,但是在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未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建设。国外典型电力市场在建设初期也未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5-7]。电力市场建设是一个复杂且不断演进的过程,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比例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将参与电力市场。由于可再生能源生产成本接近于零,总是以最大容量运行,对电力市场的出清结果会有很大影响,导致市场出清价格降低。
国内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有一定的研究[6-12],主要集中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但目前的电力市场设计不能完全支持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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