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赋权视角的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研究
2021-01-09曾福生
湖南农业科学 2020年11期
李 飞,曾福生
(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 长沙 410128)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扶贫开发走出了一条从分散救济到区域开发,再从整村推进到精准扶贫的有中国特色的反贫困道路[1],为世界的反贫困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成效斐然。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 年年底的9 899 万人减到2019 年年底的551 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连续7 年每年减贫1 000 万人以上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的居住安全、厕所卫生、饮食安全等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 。虽然采用以基本生存需求为核心的生存绝对贫困概念作为计算农村贫困标准的基础,但并不代表消除了绝对贫困就是贫困问题的终结,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2]。2020 年后我国扶贫工作的重心将转向相对贫困,贫困状况和贫困治理将发生重大变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这是基于我国贫困状况变化和贫困治理转型做出的重要论述,为2020 年后我国扶贫工作的开展确定了根本指南和基本遵循。
目前学者们围绕“如何构建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展开了丰富的研究。(1)相对贫困治理战略、任务、目标的基本判断。2020 年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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