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数字生活空间存在属性
2021-01-09刘伟
记者观察 2020年36期
关键词:心理
文 刘伟
空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场,随着文明进化,得以无限分化和拓展。人类也自然对其深入探讨。很早以前,人类对空间的哲学认知就已觉醒,出现了传统的形而上学的空间观念,如亚里士多德的有限空间、绘画艺术上的透视空间。20世纪后期,西方思想界继续发生某种“空间的转向”,对于空间观的认识有了诸如牛顿的绝对空间、康德的纯直观形式空间、柏格森的“身体—空间”与“心灵—时间”的二元论陷阱等观念,这些对空间与其他事物的认识,反映出人类对空间的认识变化。因此,福柯就“西方对空间的理性探讨”这一现象说,“空间不再被当作僵死、刻板、非辩证、静止的东西,而是被看成富有启发和理论生命力的概念”。冯雷在《空间学》中也说,“自20世纪以来,人类创造了三种新社会空间形式:都市空间、全球化空间和超空间。它们与其他空间形式,与已经变形甚至只保留下一些碎片的传统空间相互碰撞、叠加、交织在一起,改变并重构着人类的活动方式以及思想方式”。
进入到21世纪,无数碎片化的空间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叠加重构出数字生活空间这一崭新场域。然而,除了北京大学陈刚等人探讨这一概念外,少有人再谈。因此,他们对数字生活空间与现实生活空间虽有论述,但忽略了它的存在属性。因此,本文就数字生活空间有哪些存在属性进行探讨。

一、数字生活空间再认知
数字生活空间概念,是备件学陈刚及学术共同体提出的概念,用于阐释当代人的生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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