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重庆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性发展路径

2021-01-08王月月张习文

天工 2021年11期
关键词:传统工艺名录重庆市

王月月 张习文

1.上海大学 2.四川美术学院

一、重庆传统工艺类非遗的项目及价值

(一)传统工艺类非遗的项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文版)中在对非遗的定义中提到非遗包括“传统手工艺”。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中进一步明确了“传统工艺”的概念及范围。结合《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14大门类、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本文认为传统工艺主要包括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三个领域。据资料统计,重庆市国家级传统工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共计16项,分别为梁平木版年画、蜀绣、梁平竹帘、巫溪嫁花、大足石雕、奉节木雕、荣昌折扇、荣昌陶器制作技艺、夏布织造技艺、重庆漆器髹饰技艺、永川豆豉酿制技艺、涪陵榨菜传统制作技艺、土家族吊脚楼营造技艺、针灸(刘氏刺熨疗法、赵氏雷火灸)、桐君阁传统丸剂制作技艺、燕青门正骨疗法。重庆市市级传统工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有453项。

(二)传统工艺类非遗的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具有重大的遗产价值,被称为“活态遗产”。传统工艺类非遗亦具有重大的历史、科学、艺术和文化价值。

1.历史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各历史时期民众的集体生活及长期流传下来的文化活动及其成果,具有不可忽视的历史价值[1]。它是我国特定发展阶段的历史印记,是全面认知我国古代社会历史的重要补充。重庆夏布织造技艺已有千年历史,荣昌夏布在汉代被称为“蜀布”,唐宋时称为“筒布”“斑布”,以麻为主要生产原料[2]。夏布在包括重庆在内的为数不多的地域流传下来,有助于认知古代重庆及周边地域的百姓的生活史。

2.科学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技术发展程度、人类创造能力的保留和反映,为后人提供科技信息[3]。传统工艺类非遗主要反映了历史上人们的手工劳作技艺,其中不乏较多的科学技能。如土家族吊脚楼广泛分布于石柱县,一般将木柱分成上下两层,上层通风较好,一般用于居住,下层潮湿,用于圈养牲畜或存放物品,而且建筑采用榫卯结构相连、加固,彰显了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

3.艺术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的文化,它代表着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审美观念。传统工艺类非遗的物质载体多呈现一定的民间艺术性、创造性,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价值。梁平木版年画已有300年历史,是人们为了庆祝年节而绘制的木版年画,是一种传统的民间绘画艺术。其构图、色彩、造型等反映了当时民间的审美观念及艺术水平。

4.文化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时期流传下来的“活”的文化,反映了民族的思维方式、技艺水平、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体现了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轨迹,具有鲜明的独特性、多样性,显示出鲜明的文化价值。重庆传统工艺类非遗反映了当地的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如涪陵榨菜传统制作技艺、永川豆豉酿制技艺都反映了当地的饮食文化,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重庆传统工艺类非遗的保护模式

重庆市高度重视对传统工艺的保护工作,保护“活态”文化遗产,形成了整体性保护、名录式保护、数字化保护、立法式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基本模式。

(一)整体性保护

整体性保护是基于保护非遗及其物质载体、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而探索出的一种生态保护模式,消除了单纯保护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的弊端,如生态博物馆、生态文化保护区、传统村落等,都是常见的整体性保护形式。重庆市目前有1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即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文化保护试验区,涉及黔江区、武隆区等区域。此外,重庆市编制了《长江三峡流域(重庆)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推进其国家级文化生态区的创建工作。

(二)名录式保护

名录式保护是将濒危的、具有重大价值的非遗通过政府认定的方式收录在册的一种保护模式,目前在我国已经形成了四级保护形式。重庆市目前已经形成了国家—市—县(区)三级名录保护体系。其中,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名单中,重庆市共有15人,分别为徐家辉、康宁、黄敏、牟秉衡、陈子福、梁先才、颜坤吉、李俭康、陈思碧、曾凡玉、刘成柏、刘光瑞、殷树荣、罗天锡、万绍碧。重庆市已经公布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正在组织第七批区级名录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普查—申报—认定工作流程。

(三)数字化保护

数字化保护是一种依托互联网技术对非遗数据进行采集、录入、保存的现代化保护方式。中国艺术研究院较早开始了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等进行数据库管理,其中包括重庆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及传承人等。重庆市在非遗数字化保护方面也进行了探索,2016年,合川区在区博物馆着手建设包括非遗保护名录、传承人在内的文化遗产数据库。重庆市文化研究院(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非遗保护”栏目开设了非遗保护机构、非遗项目名录、传承人、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项目传承教育基地等板块,然而具体内容还未完成建设,有待逐条增设。

(四)立法式保护

立法式保护是通过出台法律、颁布法规的形式对非遗加以保护的形式。重庆市人民政府早先已经颁发了《重庆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渝府发〔2005〕1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5〕223号),为非遗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重庆市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地非遗保护的实际情况,于2012年颁布并实施了《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使重庆市非遗保护工作全面实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年,重庆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落实非遗的保护工作,通过了《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办法》。至此,重庆市不仅有非遗条例,而且出台了配套法规、政策,以完善非遗的法律保护体系。

(五)生产性保护

生产性保护是从非遗的永续传承、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在“保护第一”的基础上,对可进入生产领域类非遗的“合理利用”。这一保护方式主要适用于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三大领域。生产性保护的核心在于核心技艺的保存,核心技艺是一项技艺区别于其他技艺的关键所在,如果核心技艺在传承过程中发生改变,非遗项目则会发生根本改变。重庆市非遗企业取胜的“秘籍”同样在于核心技艺的掌握,从而在市场上取得一席之地。目前,重庆市共有1家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即重庆市永川豆豉食品有限公司,传承豆豉酿制技艺;有87家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三、重庆传统工艺类非遗协同创新发展的路径

活态的非遗不仅需要保护,而且需要“活态”传承、发展,积极推动其在日常生活中焕发活力[4]。政府、传承人、企业、社会公众作为保护非遗的主体,应跨界整合,从而实现政、产、学、研共同发力的一种协同发展模式。

(一)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如前所述,政府部门作为非遗保护主体已经出台了部分支持非遗保护及传承发展的政策,对重庆市非遗的保护及传承工作发挥了政策扶持及引导的作用。其一,数字化保护方面,亟须加快数字化进度,加强与企业、科研院所等部门的联系,共同落实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名单、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生态文化保护区等信息,形成非遗信息全覆盖的非遗数据库。其二,立法保护方面,非遗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还较为缺乏,政府应协同企业开展市场调查,协同高校、科研院所等部门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法,规范非遗工艺品市场,促进非遗工艺品市场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破除传统工艺品市场上真假非遗混杂的局面,保障消费者的购买权益。其三,宣传推广方面,传统工艺类非遗多数可以与旅游产业相融合,重庆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制作推介重庆旅游的宣传片时可突出作为工艺纪念品的手工类非遗产品,使之成为吸引游客的地方特色纪念品之一。

(二)传承人坚守核心技艺,加强培训传承

随着社会经济、生态、文化环境的改变,重庆市传统工艺类非遗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虽然会部分发生改变,然而其核心技艺作为活态技艺而保留至今,使我们在当代社会仍然能了解过去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民间生活习俗。当前,传承人群一方面面临老龄化严重的问题,另一方面面临后继乏人的困境。为突破困境,今后应该以传承人群为核心,有序开展培训及传承工作。一是强化对传承人群的培训。依托四川美术学院实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加深传统工艺传人对非遗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了解国家针对传统工艺的相关政策,意识到各自所掌握手艺的重要价值,坚定传承信念。二是继续推进“非遗进校园”。在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教育政策的背景下,传统工艺进校园可以加入课后延长服务中,既能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缓解一天的学习疲劳,也能加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

(三)企业开发非遗文创产品,培育非遗品牌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发挥创新优势,在国家非遗政策的支持下,丰富文化产品的种类,着力开发传统工艺类文创产品,提高国内文化产品的内涵。其一,企业可与博物馆协同开发。近几年,以故宫博物院为开端的博物馆文创产业已经发展起来,重庆市文化企业可与当地综合类博物馆、专题类博物馆开展合作,博物馆提供非遗文创元素,企业负责后续设计、开发、营销、推广等工作,助力非遗文创品开发。其二,企业可与传承人合作。传统工艺类传承人依赖手工劳动,手艺精湛但生产能力有限,企业可与传承人合作设计开发高级定制类产品,走高端产品市场,满足特定群体的需求。其三,企业自行开发文创产品,并与旅游景区合作。文化企业也可专门组织设计团队,加深对传统手工艺品的认知,在图案、色彩、设计的基础上再次设计,使现代设计助力传统工艺的当代再现[5]。此类文创产品可与当地旅游景区合作,作为景区的旅游纪念品。

(四)深化社会公众的非遗认知,扩大非遗宣传

社会公众既是非遗物质载体的消费主体,更是非遗技能的保护主体。虽然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已经开展了十余年,然而大众对非遗的认知仍然不够,因此地方政府还应加大宣传力度。其一,重庆市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非遗知识宣传与普及,除在社区内表演非遗节目外,还应该加强非遗知识的宣讲。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在社区进行巡回宣讲,使更多的社会公众认识非遗、热爱非遗、保护非遗。其二,当前自媒体依托网络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社会公众可随时随地地录制、发布传统手工艺类视频,尤其是旅游景区内的传统工艺纪念品、非遗美食等,形成全社会保护非遗、热爱非遗的良好氛围。

四、结语

重庆市传统工艺类非遗传承历史悠久、种类丰富,具有重要的历史认知价值,成为西南地区重要的“活态”遗产。因此,重庆市为了保护非遗,在整体性保护、名录式保护、立法式保护等方面开展了较多工作。重庆市传统工艺类非遗不仅需要保护,而且也需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体现其重要的“资源”价值,实现从“遗产”到“资源”的转变,发挥其“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社会价值。

猜你喜欢

传统工艺名录重庆市
重庆市光海养蜂场
乡村振兴背景下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发展
重庆市光海养蜂场
2022.3上榜派出所名录
太极拳列入联合国非遗名录
奋进中的重庆市巴南区中医院
高校艺术教育对传统工艺的传承发展分析
陶行知教育名录
同贺名录
重庆市关工委举行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