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外民间组织参与全球治理的战略与机制研究
2021-01-07康晓丽
太平洋学报 2020年12期
关键词:国际化
康晓丽
(1.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福建 厦门361027)
作为全球治理体系的维护者、建设者、贡献者,中国需要综合运用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参与全球治理新变革。 民间组织因其非政府性、灵活性和专业性等特质,在国家的主导下配合参与不同领域的全球治理,有助于促进民心相通,进而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 当前,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非营利性组织的国际化程度较高,建立了广布全球的民间社会网络,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主体。 相对而言,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全球治理的国际化程度远远不能与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相匹配,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政府以更加全面、深入的方式融入全球治理体系和变革之中,成为区域建设的主导者和国际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大力推进中国涉外民间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并形成良好的治理机制,将从宏观和微观方面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当前,国内外学术界用民间组织、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等概念,表达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满足社会需要或部分社会成员需要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这些名称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具体使用时的侧重点不同。 本文研究的涉外民间组织概念主要参考魏红英等学者的界定:“涉外民间组织是指在境外成立、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民间组织(简称‘境外在华NGO’),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主体、活动、资金、战略等要素涉及境外因素的中国民间组织(即境内涉外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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