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参与地区安全治理的特征、限制与改进路径
2021-01-07李孝天陈小鼎
李孝天 陈小鼎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29;2.兰州大学,甘肃 兰州 730000)
自成立以来,深化安全合作始终是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的优先发展方向。作为欧亚地区安全治理重要行为体的上合组织,填补了冷战结束后在欧亚地区出现的地缘政治和安全空白,对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①Michael Salter and Yinan Yin,“Analysing Regionalism within International Law and Relations: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sation as a Grossraum?”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13,No.4,2014,p.871.时至今日,上合组织参与地区安全治理已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
首先,上合组织应对地区安全问题的地理范围和议题范围明显扩大。扩员后上合组织开展地区安全合作的核心地区从中亚扩展至南亚,致力于应对的地区安全问题也不断增加,主要包括“三股势力”、跨国贩运毒品、非法贩运麻醉药品、非法贩卖人口、有组织犯罪、信息通信领域犯罪、地区冲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能源安全、发展不平衡、粮食市场波动、气候变化、饮用水短缺和疫病蔓延等。其次,上合组织应对地区安全问题的机制不断完善,“大体形成了定期会晤决策机制、条约法律保障机制、联合反恐合作机制三者联动、相互促进的关系”①曾向红:“上海合作组织安全合作机制的建设成就、不足与建议”,载李进峰主编:《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1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127页。。再次,上合组织应对地区安全问题秉持规范的内涵趋于充实和成熟,涵盖了新安全观、“上海精神”、“不干涉内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亚洲安全观、新型国际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等诸多理念。最后,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