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功能、问题与完善
2021-01-07孙伟峰古钰钦
天中学刊 2021年3期
孙伟峰,古钰钦
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功能、问题与完善
孙伟峰1,古钰钦2
(1.福建农林大学 农村法治研究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2;2.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 达州 635000)
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是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突破口,对于推进我国乡村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以福建省闽侯县为样本进行考察,乡村法律顾问在实践中存在供给失衡等问题。完善我国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应从舆论宣传、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创新、监督考评等方面着手,多策并举。
乡村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治理
法治是实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1]。乡村法治的关键在于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村民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是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突破口,旨在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既有研究表明,学界侧重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宏大叙事,而以地方样本剖析制度运行中的实践问题则较为匮乏。本文以福建省闽侯县乡村法律顾问的实践为例,针对问题提出制度完善的策略,以期对乡村社会治理的完善有所启发。
一、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功能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上了新台阶,但各种社会矛盾也日益增多。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福建省闽侯县司法局按照省市部署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普法工作向基层下沉,政策向基层倾斜,力量向基层集中,更好地引导群众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诉求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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