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名传承红色基因
2021-01-07
山东人大工作 2020年12期
关键词:文化
全国首部全面规范红色遗存和革命精神的省级法规,突破已有立法对红色文化单一的物质层面保护;
创新设立两项保护制度,将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属全国首创;
……
11月27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临沂考察时指出:“沂蒙精神与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西柏坡精神一样,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要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
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和殷切期望,为山东省红色文化的保护传承指明了方向。山东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和厚重的革命历史,留下了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其中既有革命文物又有革命精神。由于种种原因,我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与我省作为红色文化资源富集区的地位不相匹配,迫切需要从法治层面对全省红色文化的保护传承予以规范,切实为山东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法治保障。
规划引领保护 初现看得见的成效

10月27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在日照、临沂召开《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近年来,山东牢记总书记嘱托,建设实施了以沂蒙精神研究传承工程为代表的“八大工程”。以红色文化为内涵的《沂蒙山》歌剧、《乳娘》舞剧等,一经推出,便在省内获得广泛反响,并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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