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2021-01-06陈庆贵
杂文月刊 2021年12期
陈庆贵
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大抵世人早已耳熟能详;对“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恐怕不少人却鲜有察觉。
“可怜之人”之“可恨之处”,可借鲁迅《摩罗诗力说》中描述:“苟奴隶立其前,必哀悲而疾视,哀悲所以哀其不幸,疾视所以怒其不争……”即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恨之人”之“可怜之处”,则可用先生《论照相之类》中剖析:“最显著的例是孙皓,治吴的时候,如此骄纵酷虐的暴主,一降晋,却是如此卑劣无耻的奴才。中国常语说,临下骄者,事上必谄。也就是看穿了这把戏的话。”“可怜之人”与“可恨之人”,在本质上,皆属人性之恶。
“可怜之人”,通常指身处底层位卑运舛的穷困潦倒者。“可怜之人”,可怜在先,可恨在后,或曰因可怜而可恨。成因无外乎,要么觊觎一夜暴富不成,遂干出违法丧德蠢事,临了非但运转未遂,反而身败名裂;要么失足“浪子”屡教不改,让“把牢底坐穿”一语成谶。孔乙己骨子里就是个“可怜之人”,他迫于生计窘蹙才偷鸡摸狗,进而罹遭自侮他辱。难兄难弟阿Q,靠“精神胜利法”苟活,虽然表面被妄自尊大打鸡血,内里却是自轻自贱欺软怕硬麻木不醒的可怜人。“可怜之人”迫于生存才可恨,性属继发性可恨。
“可恨之人”通常无生计之虞,且不乏“人上人”。概括其典型性状,便是“临下骄者,事上必谄”。就一般心理规律检测,“临下骄者”之所以“事上必谄”,缘其在主子面前做奴才丢失的精神尊严,唯有在下人面前充主子才能赎回扯平。拿“小人得志便颠狂”定律鉴定,“可恨之人”归属“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宵小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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