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典型案例分析
2021-01-06王健骁
黑龙江水利科技 2021年5期
王健骁
(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沈阳 110003)
1 基本概况
1.1 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
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1916处,可保障全省1725.68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84%,自来水普及率81%。其中,按受益规模划分,万人以上工程73处,覆盖受益人口159.48万人,千人以上工程3924处,覆盖受益人口967.95万人;按供水形式划分,集中供水工程21916处,覆盖受益人口1725.68万人,分散供水工程62.51万处,覆盖受益人口328.70万人。
1.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现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护以区域统筹管理和工程自治管护相结合方式,主要表现为县级监管和集体管护模式。
1.2.1 区域统筹管理情况
1)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与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饮水工程建后运行管护工作,结合我省实际,以县为单位推动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及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以及农村饮水工程水价确定和水费征收工作。
截至2019年底,全省95个项目县(市、区)已全部落实了“三个责任”,县级责任主体及管护主体基本明确。“三项制度”方面,44个县(市、区)成立了运行管理机构,仅占46%;50个县制定(市、区)运行管理办法,仅占53%;20个县(市、区)落实了运行管理经费,仅占21%。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基本建立,但运行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地区管理机构不明确;运行管理办法指导性不强,且执行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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