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构研究
2021-01-06杨云天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杨云天
(华东政法大学 刑事法学院,上海201620)
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已取得卓越成效的社会治理典范,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之治理方法,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理念精髓,注重民众德治教化与民间组织自治培育之工作特色等理念、模式被广泛运用,既有助于工作深化开展,也有助于丰富“枫桥经验”新内涵、创造新壮举。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一段落,需尽快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让行动重心从全力打击涉黑涉恶组织转移至建立各类群众组织,健全相关法律规范,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使对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式即时打击,转变为制度体系式长期治理。让单纯打击升华为预防、控制、打击、矫治、教育多维融合的综合型治理,从根本上杜绝黑恶势力的滋生与发展,彻底夺取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对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应用进行实践总结与理论升华,充分发挥其长效、治本等治理优势,作为专项斗争结束后常态化斗争的重要载体,有助于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目标。当前专门撰述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扫黑工作中运用的文章较少,并呈现部门化、地区化倾向,缺乏宏观性、抽象性与体系化的理论总结。为助力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适用于整个社会扫黑工作的常态治理模式,亟待将其在各时段、各行业、各地区的具体应用方式进行理论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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