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即将终结“炒房”时代?
2021-01-05陈珂
中国报道 2021年12期
关键词:改革
陈珂

酝酿多年的房地产税终于迈出坚实一步。
11月10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马建堂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在高质量中促进共同富裕》一文,其中提及房地产税时称,“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鼓励多余住房用于租赁,提高存量房源利用率。”
此前,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试点征税对象为居住用房,农村住宅不在试点范畴;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由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授权试点期限为5年。房地产税的改革步伐正在逐渐加快。
专家指出,目前将要试行改革的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覆盖了与房地产经济运行有直接关系的税种,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贯穿于开发建设、房产交易和保有三大环节。
《决定》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的定位是“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当前房地产市场需要有一个好的政策手段,就是长效机制的建设,房地产税无疑是一个重要选项。”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10月16日,《求是》发表习近平总书记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到“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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