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治理成功的根本:国家培育地方社会的文化主体性
——基于云南省临沧市南美拉祜族乡田野调查的阐述
2021-01-05孙秋云万玉琛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关键词:文化
□ 孙秋云,万玉琛
一、问题的提出
在精准脱贫政策的推动下,中国在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最终告别农村绝对贫困。近年来,中国贫困治理的成功经验成为学界广泛探讨的重要议题。从根本上说,贫困治理既取决于对发展的解释和谋划,也取决于如何看待“贫困治理”本身,在某种意义上,二者的结合也许更为重要。这是因为在贫困治理过程中,发展理念会以一种无远弗届的力量深刻影响贫困人口对美好生活的理解与体悟。
如何定义和衡量贫困是贫困治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有学者指出,可以根据三个方面衡量贫困:经济状况、能力水平和社会排斥[1]。具体而言,经济状况分为缺少满足基本生活所需的“绝对贫困”和低于既定社会平均收入的“相对贫困”两种度量标准。当然,单凭收入很难测算出某一地区民众生活品质的优劣[2],因为维持或改善一定的生活水准需要特定的能力[3]。此外,如果社会个体被排斥在主流的经济、政治及文化活动之外,会很容易陷入贫困,因为社会排斥会使人丧失获得资源的权利和能力。因此,仅从一个方面定义贫困难免有失偏颇,容易忽视贫困的复杂性。
中国政府的脱贫标准是综合性指标:“一个收入、两个不愁、三个保障”。收入是以2011年的不变价为基准,将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作为绝对贫困线,按照物价等指数,到2020年底是4000元左右;同时设定了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非收入性贫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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