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高校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研究
2021-01-02西湖大学罗希
区域治理 2021年38期
西湖大学 罗希
近年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放管服”结合、强调以人为本,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1]。高校财务管理的目的是在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保证会计核算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提高财务管理服务效率。““放管服””的目的强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权,加强监管体制的创新,将服务做到位。要实现““放管服””就要在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运用科研财务助理管理。本文将从高校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制度的现状、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合理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高校科研财务助理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科学事业的发展,科研经费来源、规模、使用规则、使用期限、执行率考核等多个方面较以前年度都有了不小的改变。科研经费是支撑我国科学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也直接决定是否助力我国科学事业的发展。高校是我国科学事业发展的中心,在整个科研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或科研团队成员承担了科研管理的一系列工作。若科研项目以个人形式推进,则该项目负责人或其所带研究生等承担了科研助理的相关工作;若科研项目以团队形式推进,科研助理的相关工作将分工给科研团队成员。这两种分工是高校科研财务助理存在的主要形式,其暴露出的问题如下:
(1)科研财务助理流动性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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