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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写作“例证”问题的思与辨

2020-12-30山东郭传斌

教学考试(高考语文) 2020年1期
关键词:普遍性事例结论

山东 郭传斌

“事实胜于雄辩”是大多数人信奉的格言,故而在议论文写作中,“例证”往往是最主要的论证手段,以至于有“无例不成文”之说。但在议论文写作中,“例证”的过度使用也带来了“以例代证”“有例无理”“名人开会”等问题。在复习过程中,有些学生存在“走捷径”的错误思想,其作文中“万能事例”“时新素材”齐备,举例形式更是花样翻新,却始终不知论证为何物,所“辩”在何方。这种情况并非个例,是教师在议论文写作教学中必须面对、亟待解决的严峻问题。

想要解决问题,首先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例证”,顾名思义就是“例”和“证”。梳理二者关系,需要深入到思维层面,探究其内在的逻辑关联,具体分析“例证”的思维结构类型,探究其类别特点,从中寻找解决问题之道。

【例1】

知识就是力量。(立论句)它首先是一种难以量化的、伟大的精神智慧力量,但它也能转化为具体的、可见的、巨大的物质力量。(阐释句)史蒂芬·霍金,被卢伽雷氏症禁锢在轮椅上几十年,全身能“活动”的,除了眼睛,只剩三根手指,但他却成为继爱因斯坦之后当代最伟大的理论物理学家、享有国际声誉的伟人,以其思想理论推动了世界发展的进程。(叙例句)霍金正是靠着知识——关于宇宙奥秘、天体物理、时空本质的最新知识,最富有想象力、创造力的智慧,以及知识带来的预见性,获得了无穷的力量。(联结句)由此可见,知识是力量之源,可以决定命运,能够改变世界。(结论句)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证段,该段中有五个功能句,形体具备,结构完整,但却很难经得起仔细推敲。写作者显然是把它作为一个完整论证过程来运用的,然而该段仅凭霍金这一个体性的“知识改变命运、改变世界”的人生经验能够完全证明“知识就是力量”这一普遍性观点吗?显然这是不充分的。但这样的例证又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这就需要我们对其结构关系类型展开具体深入的分析。

一、“验证式”例证

例证段中的前三句,即立论句、阐释句和叙例句。写作中可以精简文章结构,只使用立论句和叙例句。这样的结构从思维角度来看,属于“验证式”例证类型。将上文例证段简化后可得“知识就是力量,霍金身上就体现了这一点”,而文段中所举事例是对普遍性观点的个案化验证,虽然可以起到一种说明性的积极作用,但显然还缺乏证明力度,论证强度非常弱。但这却是学生作文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例证方式。

【例2】

磨难,能够历练人生,绽放光彩。贝多芬双耳失聪,却能在这样的磨难下创造出不朽的交响曲,撼人心灵,他不屈服命运的压打,谱出了人类的心灵之歌;司马迁遭受腐刑,却能在这样的耻辱中写成《史记》,流传千古,他有刚毅如铁的意志,于诽谤讥嘲中坚守志向,成为“史圣”;一代体操王子李宁泪洒汉城,黯然退出体坛后,却又另辟天地开创了自己的事业,让李宁牌系列运动用品风靡中国体育用品市场,在失败中开拓出一条新路。磨难,只不过是人生路上的一帘风雨,只要勇敢地走过去,前方是另一片蓝天。

这样的例证多是经验阐述式的,列举多个事例具备较强的启发效果,但却很难充分地论证开篇提出的“磨难,能够历练人生”这一观点。也就是说,这些事例可以作为对观点的一种“阐述”,而这样的例证结构往往有“例”有“历”(经历、经验)而乏“力”(论证效力)。

二、“演绎式”例证

如果把立论句、叙例句、联结句这三句放一起,例证的思维方式就发生了变化。这明显是一种演绎思维的运用,立论观点作为具有普遍性的理念认知,成为大前提,事例作为蕴含其中的个例,只要大前提、事例(小前提)确保正确,结论(此处为联结句)自然也就不会错了。这是一个逻辑严密、思路严谨的推理论证过程。

【例3】

万丈高楼平地起,但只有在坚固的基础上才能筑起万丈高楼;在沙地上是建不起高楼的,可见,打好基础对做好事情是多么重要。达·芬奇的老师最初不是教他创作什么作品,而是要他画蛋,实际上就是严格训练他用眼细致的观察形象,用手准确地描绘形象,手眼一致,绘画才能得心应手。达·芬奇经过了严格的基础训练,终于创作出许多不朽的名画,成为一代宗师。

这是一个典型的演绎式例证段,第一句点明论点:要做好事情,就必须打好基础,即大前提。第二句阐述达·芬奇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了严格的训练,即小前提。第三句自然而然地得到结论:达·芬奇之所以取得艺术成就,是因为他经过了严格训练。这样的推理本身似乎是令人信服的,但值得思考的是,在推理过程中论点得到有效论证了吗?

极具蒙蔽性的地方恰恰就在于此。从逻辑思维角度来分析,它的推理目标是从结论出发的,大前提、小前提,甚至整个推理过程都是围绕达·芬奇事例这一核心展开。但这种方法对于确证“个例”的正确性是有效的,但对于真正的普遍性结论(立论句或论点句),几乎没有什么论证效力。而实际上,我们的论证目标却恰恰就在于普遍性结论,这样一种思维错位就此发生,我们却积习日久,把它当成了一种极有说服力的论证形式。

再回到推理过程本身,推理虽然有效,但要保证最终的结论正确,首先要求大前提(论点)是正确的,可是从现实的论证过程来看,论点恰恰是一个有待论证的观点,这又怎么能保证最终的结论(联结句)正确?实际上,这就陷入了一个无法证明的“死循环”,其推理可靠性也大大降低,逻辑的严密性更是无从谈起。

相较而言,经典议论文就更经得起推敲。毛泽东《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对张思德同志生命价值的评价就运用了演绎推理的方式:

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

其论述的落脚点放在对张思德的评价上,“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这个三段论演绎就是可靠的有效论证。文段开篇先分析并引用司马迁的话,以确保大前提具备应有的理论威力。但同时也应看到,文中的论证已经不属于我们讨论的“例证”范畴,“例子”是目的本身,并不是论证手段。

如此看来,对于普遍观点来讲,这种“演绎式”例证所具有的同样还是“阐述”的效能,而非论证。

三、“归纳式”例证

归纳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方法。它从许多个别的事例中归纳其共同特性,从而得出一个一般性的结论。如果把例文1中的五个功能句或者后面的三个——叙例句、联结句、结论句作为一组来考查,那么在形式结构上它是一个“归纳式”的例证,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中的简单枚举法。简单枚举法是以经验的认识为主要依据,根据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具有的某种属性,并且没有遇到与之相反的情况,从而推出该类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归纳式”例证的论证效力常取决于所列举事例的多寡及其典型代表性。当然,最具有论证力的当属完全归纳推理,论证面对的是数量极其有限的对象,例如《六国论》。但在考场作文中,这样的例证几乎是不可能的。考试时的议论文写作中一般都是采取简单枚举法,而且很难保证“没有遇到与之相反的情况”这个条件,效力自然大打折扣。

【例4】

孔子研读古书,韦编三绝,终于成为伟大教育家和思想家。杜甫苦读诗书,读破万卷,终于成为人人敬仰的一代诗圣。周恩来博览群书,常常省下饭钱买书读,终于成为振兴中华、开创新中国的一代功臣。纵观古今伟人,无一不是刻苦学习的典范。因此,只有刻苦学习,才能成为有用的人才。

例证段落中常见的“因此”“可见”“由此可见”等词语往往都难以深究、落实,多项列举也好,对比列举也罢,都无法完全改变其论证力度的薄弱。

最有可能完成有效论证程序的“归纳式”例证,因现实条件的难以完全满足,最终还是无法准确、权威地论证普遍性的观点。

如此说来,一个事实事例本身到底能不能够证明一个普遍性的观点?恐怕不能,因为事例的有限性和观点的普遍性存在着永恒的矛盾。即使典型例证、多列举例证加上概括性例证,也不能完全证明普遍观点,最多只能起到有限说明、阐述观点的作用,因为部分不是整体,个别无法完全证明一般。那么,运用事实事例真的就无法论证普遍观点吗?应该也不是。常言说,一粒沙中看世界。我们完全可以紧扣特殊性和普遍性这对矛盾,通过深入分析,挖掘作为特殊性的事例内在所蕴含的普遍性意义,从而赋予它更为强大的说服力。所以说,举例论证的关键要素在分析,而不在事例本身,对事例展开深入本质的具体分析,才能建构文章最核心的论证过程。这就是所谓的“分析式”例证。

四、“分析式”例证

“分析式”例证的关键在于如何分析。分析的对象是矛盾,揭示矛盾是展开具体分析的前提,“分析式”例证面对的最大矛盾是事例的特殊性和观点的普遍性,但要解决问题还要从统一的现象、事例中寻找、揭示深层的矛盾对立,提出问题然后加以具体分析,推动分析思维的深化突破,深入本质以强化事例的论证效力,这样才能让有限“事例”获得具有普遍性的论证意义。

(一)聚焦矛盾

首先要明确,一个观点在论证中并非完全静态、凝固不变的,而是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议论文写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为了证明预设观点而故意选择性地挑选某种利于自己的事例,把不利于自己的材料遮蔽于外,视而不见。“分析式”例证要针对矛盾展开分析,首先要聚焦矛盾,回应反对。

【例5】

上文所举几个历史上的例子,分别都有各自特殊的难题。以色列地域狭小,人口却突然翻倍增长。西德刚刚战败,百废待兴。而迈阿密困难最大:语言不通、宗教不同、来自敌对意识形态国家。这些难民的共同特点是确实都很“难”,但他们也都创造出了繁荣和奇迹。

在很多时候,难民其实是宝贵的人力资源,甚至是不可多得的那种人力资源。难民两手空空,再没什么可失去的了,只能放开手脚去努力拼搏。因此他们往往拥有正常居民所没有的开拓冒险精神,可能会造就前所未有的经济繁荣。

再者,很多时候,承平日久的社会会陷入停滞和自满。这时,一大批只能靠奋斗求翻身的人闯进来,会打破社会的平静,推动社会的发展。

由此不难看出,难民往往不会是阻碍,甚至可能会极大地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

例文根据实例,抓住“难民之‘难’”与“创造出了繁荣和奇迹”之间的矛盾,寻求其得以相互转化的具体条件——难民的“拼搏”“冒险精神”、难民产生的“鲶鱼效应”,这就大大加强了事例的论证力量,顺理成章地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分析式”例证可以从相关材料中聚焦内在的矛盾对立,然后通过具体分析来寻求矛盾转化的现实条件,证其然以强化观点;或者通过对矛盾各个侧面的分析,以证其非,再对观点进行补充调整。不管是哪一种分析结果,其目的都是在例证分析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结论。

如例文1中,霍金的例子要用以论证“知识就是力量”这一观点,就必须清晰地分析出知识是他冲破身体禁锢获得伟大成就的关键性因素,而这又需要对霍金的成功做具体、全面地分析,从而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如此才有落实其普遍意义的可能。

(二)制造矛盾

矛盾显在,聚焦即可得而分析之;矛盾不彰,有时则需要引入外部力量,“制造”矛盾对立。针对某一观点,寻求反例,就是“制造”矛盾的一种重要途径,反例证伪可以形成具体分析的切入点、着力点。

一种是驳论式反例,反驳否定以重塑认识:

【例6】

有人说,不上大学就是没出息,就成不了才。照此说来,瓦特、高尔基、爱迪生、富兰克林等就都是没出息的人了吗?因为他们都没有上过大学。然而,瓦特——这个钟表店的学徒,却是蒸汽机的发明者;高尔基——一个流浪儿,靠自学成了一代文豪;爱迪生——只读过3个月的书,靠自学成了伟大的发明家;富兰克林——一个普通印刷工人凭着刻苦钻研,成为电学的先驱者,你能说他们不是人才吗?

另一种是辩驳式反例,通过辩驳分析,纠偏修正某些观点:

【例7】

很多人愿意拿德国人的严谨、日本人的细致来作范例,说那是工匠精神的典型代表。这不,前几天微信上流行一篇文章,说一个80多岁的日本老人,一辈子只做一件事,那就是每天亲自烧饭,而且一烧就是65年。故事听起来很煽情、很励志,目的是让我们深刻体验一下日本的工匠精神。但我总觉得烧了65年的饭,再怎么精益求精,最多不过是把饭烧得更香而已,但绝对搞不出制造业强国。

举日本老人的例子进行分析,证明认真细致、精益求精难以等同于工匠精神,目的在引出下文工匠精神的另一重要因素——创新精神。

(三)挖掘矛盾

先举一个正面例子,再从反面假设,挖掘其中构成的矛盾对立,引出问题,然后通过分析把思维引向更深层次,可以得出更为完善的结论。

【例8】

正如坚持“日心说”的布鲁诺,他不惜自己的荣誉,甚至为之献出了生命,也因此换来了千古不息的歌颂与赞扬。

坚持真理需要有坚持的勇气,但是,假设布鲁诺只是一个田间耕作的农夫,或者是市井间喧哗的商贩,又怎么会有勇气提出“日心说”呢?恐怕他只会被人当作疯子,只会被人说是自不量力。因此,坚持真理要有足以支持自己的能力与才干。

布鲁诺的例子,验证了“坚持真理需要有坚持的勇气”这一观点,然后行文一转,假设布鲁诺是农夫或商贩,“又怎么会有勇气提出‘日心说’呢?”这一假设的追问把分析引向深入,引向具体的条件分析,由此得出进一步结论,坚持真理还要具备相应的“能力与才干”。

反例往往难寻,反面假设的一大作用就是于统一处强行挖掘矛盾,从而推进分析的深化。另外,还可以在例证中循着正面方向充分甚至过分延伸,使结果趋于极端,走向反面,转而再深入进行条件归因分析,寻求新的决定性条件因素。如此,可以使结论再往前推进一步。延伸是为了预见矛盾,这同样是向内挖掘矛盾对立以求深化分析的思路。

【例9】

“生活以痛吻我,我仍报之以歌”,知足常乐称得上是成功人生的必要素养之一。

然而,知足常乐不等于一劳永逸,容易满足往往也容易懈怠,足够乐观与知足,长时间让生活处于情绪性饱和状态,极易滑向“佛系心态”。知足使人快乐,却难以使人振奋,“佛系青年”归根结底是因安于现状、乐于知足而疲于挑战,往往使自己陷于昏昏沉沉毫无斗志的消极状态。畏惧风浪,害怕失败,终是作茧自缚。

良好心态固然重要,但不怕失败的勇气,毫无畏惧的奋斗精神更为重要。

文中由“知足常乐”过度延伸至“安于现状”“疲于挑战”,挖掘出新矛盾,再以“佛系青年”为典型例子,分析其转化的关键因素,由此推出成功人生的另一重要因素“不怕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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