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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知几骈语观之矛盾探析

2020-12-28于景祥

文艺研究 2020年2期

于景祥

刘知几作为杰出的史学家,在史文用语上提出过明确的理论主张,其突出特点是反对以骈语行文,但在具体的写作实践上,特别是《史通》一书的写作,他却大量使用骈语,并且取得了相当高的成就。这样,其理论和实践便相互矛盾。古人已注意到刘知几对史文使用骈语的严厉批评。如清人浦起龙就曾指出,刘氏之论虽然有矫枉过正的一面,但是应当谅解①。再如王先谦也曾引用刘氏之说,强调“文之为体,有举莫废”②,并不完全赞同其观点。目前,还没有专文深入分析刘知几在对待骈语问题上理论与实践相互矛盾的现象并挖掘个中原因,笔者拟做一番尝试。

一、理论主张上反对史文使用骈语

通观《史通》全书可知,在史文用语上,刘知几曾从多个角度入手,论证骈语与散语各有分工,明确反对史文使用骈语,其理由大致如下。

首先,史论不应用骈语。刘知几反对史文使用骈语,首先是从史论角度切入的。他认为史论重在辩疑惑、释凝滞,以说理为要,所以不能使用骈语。《史通·论赞》:“夫论者所以辩疑惑,释凝滞。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丘明‘君子曰’者,其义实在于斯……必寻其得失,考其异同,子长淡泊无味,承祚偄缓不切,贤才间出,隔世同科。孟坚辞惟温雅,理多惬当;其尤美者,有典诰之风,翩翩奕奕,良可咏也。”③强调史书中的论赞重在说理,辨明是非,解决疑难问题,使人明白。基于此,他反对史论使用骈语,并且举出反面典型加以分析:“自兹以降,流宕忘返,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大唐修《晋书》,作者皆当代词人,远弃史、班,近宗徐、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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