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的时律性特征
2020-12-21崔红艳
视界观·下半月 2020年9期
崔红艳
新闻的时律性是指新闻在时间上的规定性,它是新闻存在的主要形式之一,其表现为新闻的时间特征。新闻都发生在一定的时间,那么违背时间规律,就失去了其基本属性。新闻的时律性包括新闻的时限与新闻的时效,其中,新闻的时限主要指新闻报道受“瞬时性”“时序性”和“时机性”的限制。
一、新闻报道的时限
新闻报道的对象是现实生活中最新发生或正在发生、变动的事物,又称“时事性事件”。这一特征突出表现为事实发生和变化的瞬间状态和时间秩序,体现出新闻的现时动态过程性。因此,新闻都受时间的制约,并在时间延续中处于一定的量度与秩序。摆脱时间的延展和时子,新闻事实就不能成立,因为世界上不会出现没有时间流程的事件。
1.新闻的瞬时状态
世间所有的事情都在瞬间发生,人们的行为也都在一定的时刻开始,这是一切事实固有的特性。报道新闻若没有事实发生的瞬间状态,事实的存在就失去了支点,成为毫无着落和不可追踪的影子。这是新闻时限的第一个含义。
真正的新闻必须有事件发生的确切时间,这一时间越精确,就越符合新闻的标准。例如“2020年3月7日19时14分,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的欣佳酒店所在建筑物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4万元”“7月12日6时38分,河北唐山市古冶区发生5.1级地震系近五年来周边最大地震,北京、天津等地有震感”等等。新闻消息的瞬时性是事件发生在一定时量中的一个刻度,表明事实依附于暂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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