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监察法规的性质、地位及其法治化

2020-12-13秦前红石泽华

法学论坛 2020年6期
关键词:法律国家

秦前红 石泽华

(武汉大学 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求“健全完善配套法规,制定同监察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规体系”(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载《人民日报》2018年12月15日。。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以下称作本次《决定》或者本次授权“决定”),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规”。监察法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能够发挥何种功能与作用?其制定应当遵循何种价值追求和目标导向?监察法规的法律性质几何?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之中处于何种地位、具备何种效力?本次《决定》针对监察法规规定的程序要求和监督模式,能否切实将其纳入法治轨道?本文将重点考察以上问题,以期对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法学理论发展有所裨益。

一、监察法规的性质、作用与目标

2018年3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国监发”名义已经制发了多份规范性文件。有学者指出,“在制定监察法规方面,实践已经比理论先行一步了。”(2)李红勃:《监察法规的法律地位及其规范体系》,载《现代法学》2019年第5期。监察法规作为一种法规范形式具有哪些性质及特征?其是否具备实践合理性和现实意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法律国家
国家公祭日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国家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能过两次新年的国家
把国家“租”出去
奥运会起源于哪个国家?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