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工智能哲学的现象学进路
2020-12-13张昌盛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0年12期
张昌盛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对于当下方兴未艾的人工智能科技热潮,哲学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按通常的说法,哲学可以促进我们理解人工智能,尤其是可以通过人工智能的伦理问题的研究,对人工智能的产业政策制定、产品设计和实际使用提供规范性的建议,并规避随之而来的安全风险。但是,这样的思考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在更基础的哲学层面上考虑人工智能的本性和界限等问题。这一方面是对人工智能的局限性的深度反思,另一方面是要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和可能性提供哲学的思想灵感。
本文主要从现象学的角度探讨对人工智能进行哲学思考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进路、主要主题,以及在人工智能科技中可以发挥的作用。这种探讨中也伴随着主体主义与自然主义的对话,也会设想如何能结合现象学的方法与逻辑分析的方法来促进人工智能的研究的可能性。
一、现象学与人工智能的哲学问题
对人工智能的哲学研究尤其是现象学研究并非新近才开始,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哲学家德雷福斯(Hubert Dreyfus)就从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的角度探讨了人工智能的限度问题[1]。由于人工智能与意识、脑的问题密切相关,后来的人工智能哲学更多地与心灵哲学、认知科学哲学的研究交织在一起。例如,塞尔等人从分析哲学角度对人工智能进行阐释,提出了强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的概念区分;20世纪90年代,查尔莫斯区分了意识的难问题和容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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