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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公正重要论述的实践指向探讨

2020-12-02李重明

关键词:公平正义公正共同体

李重明

(闽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正如习近平强调:“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1](P26),任何一种伟大思想理论总是在解答特定时代难题的实践中孕育而生。习近平关于公正的重要论述是在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与深水区阶段,在破解如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难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与积极助推全球公正新秩序构建的外交实践中,不断提出来的。它涵盖了关于权利公平、教育公平、制度正义、全球正义等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公正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呈现出强烈的现实指向,直指以下三个主要问题的解决。

一、建构核心价值观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城邦时代雅典人对智慧、勇敢、节制、正义推崇备至;中国封建社会人们对仁、义、礼、智、信一以贯之地践行;近代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对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的极力宣扬。无不表明古今中外任何时代任何民族与国家的存续都有赖于一定的核心价值观。然则,何谓核心价值观,对于一个民族与国家来说又有何功用?习近平指出核心价值观作为个体立身之德与国家兴盛之德,“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是一种能把全社会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最持久、最深层的内在力量,并着重强调:“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2](P168)由此可见,核心价值观是指一个社会中盛行的为该社会所有成员普遍认同接受的主导性价值观。它能消解价值分歧带来的社会碎片化,具有指引方向、规范言行、增强社会凝聚力与向心力等重要功用,是实现一个民族、国家永续发展的精神支柱与力量源泉。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我国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他强调:“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使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幸福安康。”[2](P168)在个体主体性不断增强、各种价值观涌现的当今中国社会,人们在价值观的选择上日趋多元化,这必然带来价值认同的挑战。应对这一挑战,应构建何种核心价值观才能实现人们思想认识上的同频共振?众所周知,核心价值观的建构是一项关涉到国家、社会以及个体层面构建的系统工程。关于社会层面的建构,习近平提出将“平等”“公正”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之所以诉诸“平等”“公正”,其原因如下:

一方面,习近平曾强调:“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相结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2](P171)由是观之,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建构必须遵循历史性原则与时代性原则。从历史视角观照,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崇尚正义、追求正义的价值基因,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盖均无贫”“庶人非下侯王非高”“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等思想,无不凸显了古人对“平等”“公正”的价值祈求。今天我国社会层面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滋养,追求“平等”“公正”,这契合了我国历史文化,是对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的继承与现代性转化。从时代需要审思,每代人都有每代人的各自使命,今天新时代赋予我党的重要历史使命之一就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公正是其本质属性,这是由其消灭三大差别、实现共同富裕与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而一个公正社会自古以来无不以公正为核心价值追求,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强调“正义是国家永恒的真理”,亚里士多德提出至善的城邦应以正义为原则,中国古人们梦寐以求的大同社会强调“天下为公”等。将“平等”“公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首要价值追求,这是其作为公正社会在社会价值层面建构的必然要求。

另一方面,习近平将“平等”“公正”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思想认同,是基于社会内生动力的激发而言的。“平等”“公正”是人类永恒的价值祈盼、社会的进步基石与世代相继的道德准则,更是共产党人一贯追求的崇高价值,具有很强的价值感召力与人心统摄力,是社会创造活力的源泉,习近平就曾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4]。将其作为我国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诉求,指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朝着公正方向前行,真正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在人格尊严、权利地位、发展机会等各方面的平等,这将在全社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聚民心、凝共识,激发社会正能量,增强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从而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不断迸发出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懈奋斗的奋进动力与创造力。

二、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习近平关于公正重要论述的主旨是要构建公平正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要构建这一社会,既要大力发展经济,做大“蛋糕”,为其实现夯实雄厚的物质基础,又要使平等、公正成为其核心价值支撑,最为重要的是要将抽象的平等、公正价值观具化到国家治理中,全面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这是公正社会形成的重要标志,习近平主要从四个层面入手:

其一,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习近平在治国理政实践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政治概念,是“一个地方或一个领域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5],综合体现了该地区或领域的党风、政风以及社会风气。通常而言,政治生态的优良与否将决定着一个地方或领域的民心向背,直接影响着领导干部的价值取向、为政行为以及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是促进社会公正环境能否形成的先决条件。无数历史与现实表明,政治生态清明,则万众归心,“人心就顺、正气就足”[6](P167)。而政治生态污浊,则“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7]等问题滋生,社会邪气充盈。

反观当下我国政治生态,虽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与部门“‘明规矩'名存实亡,‘潜规则'大行其道”[6](P167),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独立王国',搞小山头、拉小圈子”[6](P162)。而政治生态如同自然生态一样,易受污染且修复代价大。要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实现社会公正,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应做好综合治理:

首先,由于党内政治生态是整个政治生态的风向标,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应以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为始点,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与民风。对于如何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与组织生活,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大力整治党内存在的“四风”,特别是要求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这一安身立命之本与精神之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结党营私,不明哲保身,要守正道、扬正气,敢于亮剑一切不正之风,做遵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的模范与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其次,众所共知,腐败是腐蚀政治生态最为致命的毒瘤,它导致从政环境恶劣,社会风气变坏,正义不彰。因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塑造离不开持之以恒的反腐败斗争。关于如何打赢反腐败这场持久斗争,习近平提出了“三不”目标。一是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1](P67)以及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反腐原则,持久开展“打虎”“拍蝇”“猎狐”等反腐行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消除腐败中的“破窗效应”。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P388),通过建章立制,扎细扎密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消除腐败存留的制度空间,同时谨防制度成为“样子货”“稻草人”,要狠抓制度执行,“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8](P127)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提高他们廉洁自律意识与拒腐防变能力,以便他们“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9],牢牢构筑起“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最后,如习近平所言:“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政治生活危害最烈”[6](P182),任人唯亲、带病提拔、暗箱操作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然导致政治生态恶性循环。要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应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即以公道正派为圭臬,这是因为只有公道正派才能产生清风正气,“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9](P26),选拔与重用忠诚正义、敢于担当的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着力塑造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公正良好、群贤毕至的用人环境。

其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指出法治兴则国兴,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10](P3-4)可见,要营造公正的社会环境,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10](P38),要以公正为生命线,构建公正的法治生态,即实现法治中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公平正义,以便为公正社会环境的形成提供法治保障。

对于如何实现立法、执法、司法与守法的公正,习近平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第一,科学立法。科学立法强调立法要立足于人民美好期待、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需要,不断完善立法体制和立法程序,在立法的程序与结果上要体现公正。立法程序公正是指立法机关在法律的起草、调研、征求意见、审议、表决等各环节应依照民主程序进行,要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与建议。立法结果公正指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10](P47),要求所制定的法律要正确反映和兼顾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尤其要有人文关怀,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第二,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得到公正执行,这就要求执法者必须严格执法。严格执法要求“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10](P57),即执法过程中执法者不仅要做表率,带头守法,敢于担当,做到执法严明,公正公开,远离执法不透明、选择性执法、不作为等各种错误行为,而且要文明执法,特别是针对不同执法对象,要做到执法的柔性化与人性化相结合。

第三,公正司法。作为守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指“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10](P67)。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司法如若不公,就如同水源受污染一样,必将污染整个法治生态,导致法治的公正性丧失。公正司法强调司法为民,应公正公开,尤其要求司法人员应秉公司法,绝不允许执法时受金钱、人情、关系的干扰,更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损害人民合法权益,要为民伸张正义,公平公正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一切正当利益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10](P67)。

第四,全民守法。它强调法律面前没有谁享有特权,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违法必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与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10](P29)每个人都应有法治思维与法治信仰,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与坚定捍卫者”[10](P91)。

其三,构建公正制度。公正社会环境的营造离不开一定的制度支撑,对此习近平曾指出:“不论处在何种发展水平,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2](P97)他认为我国现阶段存在的一些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是能够通过制度安排加以解决,并着重强调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的制度”[2](P96)。

正如罗尔斯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11](P3)公正是制度的最重要德性,只有公正的制度才能成为安邦定国之根本,为营造公正的社会环境提供强大制度支撑。不公正的制度只会加剧社会的不公正,若任其长期存在不加以废除或修正,最终必将撕裂社会。因而,当前我国制度建构的着眼点在于制度本身的公正性建构,应积极修改或废除各种有违社会公正的制度,在制度设计与构建上要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原则,所建构的各项制度要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为依归,以逐步实现能增强社会公平性、发展普惠性的包容性增长为目标,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竞争、平等发展、平等享有等各种权利。例如,建立以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以及规则公平为要旨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残疾人帮扶制度、精准扶贫制度、公平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等,保证“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1](P23);又如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特别是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以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着力解决收入差距拉大、贫困、失业等问题,以便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百姓。

其四,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要营造公正的社会环境,还需要着力打造能公正高效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均衡各种利益诉求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意指“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基于互动协商、权责对等的原则,基于解决社会问题、回应治理需求的共同目标,自觉形成的相互关联、相互促进且关系稳定的群体。”[12]它是在社会多元化导致社会治理问题越来越复杂的背景下,由习近平2019年初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先行提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之又做了深度诠释,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3]。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13]的社会治理体系为着力点,围绕着完善和健全人民内部矛盾解决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国家安全体系五个方面展开,特别是提出建设过程中“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三大具体要求,凸显了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对公正的诉求。其中,“人人有责”是从多元参与主体的责任来说的,强调无论是公民个人,还是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过程中都不能置身事外,做旁观者,均有责任与义务参与其中。“人人尽责”强调各参与主体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理性地平等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与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人人享有”强调每个人都不例外,都有权利公平地享有建设社会社会治理共同体所带来的各种发展机会与发展成果。

三、构建共赢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环顾现今世界,正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一方面,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世界各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依存度日益加深,人们对国际正义与美好生活的渴求愈加强烈。另一面,国际风云变化莫测,各种挑战层出不穷,人类正面临着诸如国际恐怖主义、全球贫富差距拉大、全球气候变化、重大传染性疾病、网络安全等全球性挑战。面对这一“最好时代”与“最坏时代”,应构建何种世界,才能实现世界和平稳定、国际公平正义与人类向往的美好生活?习近平秉承共产党人为世界谋大同的“初心”与“使命”,以马克思主义“真正的共同体”思想为指导,运用中国传统文化中 “和实生物”的和合哲学智慧,提出了解决这一时代之问的中国方案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6](P539)。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凸现了习近平对国际正义孜孜以求的外交理念,该理念自2013年3月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时首次提出至今,便成为全球范围内人们逐渐认可的全球治理新理念。之所以如此受欢迎,主要在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了不同国家、宗教与文明之间的差异,以全人类共同追求的最大价值公约数“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诉求,观照全人类整体利益,其构建过程始终贯穿着国际公正原则,符合各国人民在国际关系领域追求公平正义的崇高目标,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就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构建而言,习近平紧紧围绕着全球正义诸如主权平等、责任共担、生态正义、共享发展、文明平等、网络空间正义等的实现,从以下六个向度进行全面建构:

其一,关于政治共同体的建构,习近平强调世界各国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都是国际社会中均等享有各种权利的重要成员,各国间相处应遵循联合国宪章所倡导的主权平等原则,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尊重他国的社会制度与发展道路的自主选择权利。他强调:“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6](P540),主张各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上应摒弃冷战思维与霸凌主义,坚持多边主义,通过民主协商化解国际争端与分歧,做到彼此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积极建立守望相助、“平等相待、互商互谅”[6](P523)的伙伴关系。

其二,关于经济共同体的建构,基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赢者通吃、一家独大的不公正局面,习近平强调:“发展的目的是造福人民。要让发展更加平衡,让发展机会更加均等、发展成果人人共享”[6](P482),认为各国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享发展成果才是人间正道,是解决全球发展失衡、数字鸿沟、公平赤字等问题的必由之径。他呼吁各国迈出自我封闭的发展孤岛,共同走一条“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经济发展之路,不断推动世界经济沿着包容普惠、平衡共赢轨道前行,共同打造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努力为人类营造人人“免于匮乏、获得发展、享有尊严”[6](P524)的光明前景。

其三,关于安全共同体的建构,习近平反对“以邻为壑”的思维模式与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他指出:“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安全相互关联、彼此影响”[6](P523),各国应牢固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型安全观。习近平强调各国应将实现世界性安全作为共同奋斗的目标,共同掌握世界的前途命运,每个国家都有平等参与和维护地区安全事务的权利和责任,坚持对话协商,共走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安全之路,通过彼此共同努力,积极营造公道正义的世界安全格局,建设一个持久和平、远离恐惧的公正世界。

其四,关于文明共同体的建构,习近平指出文明是多彩平等的,每一种文明都扎根于自己的生存土壤,“凝聚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非凡智慧和精神追求,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14](P3)他主张文明之间相处应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学互鉴,兼收并蓄”[6](P525),强调交流互鉴是文明发展的本质要求,认为不同文明之间唯有通过对等、平等、多元、多向的交流互鉴,才能超越文明隔阂,实现各种文明之间的取长补短、共融共生,才能让人人享有文化滋养,成为助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与维护世界和平发展的根本动力。

其五,关于生态共同体的建构,习近平强调人类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体,人类应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15](P131),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公正对待生态环境,与自然共生共存,特别要注意发展中的代际公正,“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用破坏性方式搞发展”[15](P144),要让子孙后代“既能享有丰富的物质财富,又能遥望星空、看见青山、闻到花香。”[16]在面对重大自然灾害、生物保护、全球气候变化等全球性环境问题时,习近平倡议各国抛弃“零和博弈”的狭隘思维,聚同化异,权责共担。如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问题,他主张各国应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15](P130),以建立合作共赢、公正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为终极目标,积极履行《巴黎协定》,携手共建清洁美丽的绿色地球家园。

其六,关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互联网为人类生活创造了新空间,让世界变成地球村,但也给世界各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带来许多新挑战,特别是“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6](P532)。为此,他强调:“各国应该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6](P534)并提出了构建的“五点主张”,也即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以便不断缩小不同国家、地区与人群间的信息鸿沟,让更多发展中国家和人民共享互联网带来的发展机遇;共同打造文化交流共享的平台,促进各国优秀文化间的交流互鉴;共同推动网络经济的创新发展,助推各国数字经济的共同繁荣;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规则和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以保障网络的安全与有序发展;本着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的原则,建构更加公正合理、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国际网络空间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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