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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社保扶贫工作措施及思考
——以福建省大田县为例

2020-11-23郑占良

就业与保障 2020年10期

文/郑占良

近年来,福建省大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社会保障工作职能,落实社保扶贫政策,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助力参保困难人员精准脱贫,取得显著成效。2018~2019年,全县共为贫困人员代缴保费人数9571人,累计代缴保费135.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县贫困人员有10900人,其中参加居民参保7463人。参加机关参保15人,参加企业参保1162人,无需参保人数2253人(16周岁以下1747人,判刑4人,全日制在校生472人,参军14人,外省户口6人,已死亡10人),7人因失联或失踪无法参保,参保率达到99.88%。对参加居民参保到龄的2758名贫困人员进行待遇发放,发放率100%。

一、扶贫工作主要措施

(一)建造台账突出“精”

台账先明确扶贫对象:1.从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导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包括已脱贫、未脱贫、返贫的贫困人口。2.从当地扶贫、民政部门获取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扣除重复补给贫困人员。根据台账要求,贫困人员要填写以下信息:户口所在地、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核实后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无误人员不用填写)、贫困人员类型、参加养老保险险种情况、未参保原因、生存状态(非死亡人员不用填写)、精神状态(非精神患者不用填写)、备注(其他原因时必填)、待遇状态、是否代缴、代缴金额、未代缴原因、未代缴情况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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