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媒介融合到文化融合:网络文艺的发展路径
2020-11-17郑焕钊
中国文艺评论 2020年4期
郑焕钊
一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媒介融合”成为20世纪末以来全球媒介实践与学术研究的热点词汇。“媒介融合”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正是在1996年美国通过电信法修正案,解除电信业、传媒产业和其他产业之间的相互渗透、融合的禁锢和壁垒之后,不同媒介集团兼并重组的背景下出现的。随着数字化、互联网、算法技术等的广泛应用,及其推动的新闻媒介和娱乐产业的不同媒体互动与融合的迅速发展,这一概念变得极富实践内涵和学术意义[1]该概念最早于1983年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普尔(Pool)提出,他认为:“媒介融合”就是“各种媒介呈现出一体化多功能的发展趋势。从本质上讲,融合是不同技术的结合,是两种或更多种技术融合后形成的某种新传播技术,由融合产生的新传播技术和新媒介的功能大于原先各部分的总和”。这一概念代表从技术层面上对媒介融合的主导性的理解。但该概念真正产生较大的影响是在1990年代后期,尤其是1996年之后相关研究话题得以快速增长,相关统计的关键词集中在“融合”“媒体”“网络”“电视”“媒体融合”“社交媒体”“新闻业”“体制”。【参见石磊、李慧敏:《国外媒介融合研究知识图谱——基于文献计量学方法的分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1期,第165页。】。从总体上看,“媒介融合”的含义极为复杂丰富,主要包括媒介科技融合、媒介所有权合并、媒介战术性联合、媒介组织结构性融合、新闻采访技能融合和新闻叙事形式融合等六个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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