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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编地方志体例的创新

2020-11-17王新春张荣昌

黑龙江史志 2020年9期
关键词:体例修志志书

王新春 张荣昌

(1.菏泽市委党史研究院 山东 菏泽 274000 2.曹县县委党史研究中心 山东 曹县 274400)

古今著述,无论编史还是修志,都必须制定体例。由于旧志是封建时代的产物,糟粕和精华并存,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肯定,应该批判地继承。体例的继承与创新是地方志编纂的必然要求,传承旧志体例的目的是保持志书的属性,创新体例是为了使新志书更符合记载新内容和使用新志书的需要。因此,体例的完善程度,决定着一部志书的质量高低和著作的成败。

一、地方志体例的内涵及演变

(一)地方志体例的内涵

体例,也称“凡例”“发凡”或“例言”。凡例一词,语出杜预《春秋左氏传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至于体例一词,大约源于《魏书·崔浩传》,这篇文章说:“太祖诏尚书郎邓渊著《国记》十余卷,体例未成。”“凡例”“体例”,都是指归纳和组织材料的具体原则和形式。因此,体例是著作的编写规范格式,是组织归纳材料的形式与编纂方法,用以保证书稿的规格整齐和内容层次分明。

(二)地方志体例演变

方志起源于战国,秦汉魏晋是方志的初步发展时期。在这期间,方志记载的内容比较单一,有的专载地理,有的专记城池,有的只记述人物,志中人或物都横向排列记述,形成了最初的“横分门类记述事物”体例,出现了《越绝书》《吴越春秋》等综合性志书。方志进一步发展于隋唐时期,出现了官修志书,图经得到进一步发展。唐朝的刘知几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法,则是非莫准。”宋朝的郑樵说:“欲明书者,在于明类例”“类例既分,学术自明”。方志的成熟定型期是在两宋时期,内容和体例已趋完备,图经逐渐被“志”所代替,同时出现了许多名志。明、清两代政府则制定统一体例,要求各地修志一体遵照。清代是方志的鼎盛期,体例谨严、种类齐全、数量大增。民国年间,方志学家傅振伦在《中国方志学通论》中就指出:“修志之道,先严体例,义不先立,例无由起,故志家必以凡例冠之。”方志学家甘鹏云则将志书体例比喻为纲领,他认为:“纂修通志,以规定义例为要,义例不定,如裘无领,如网无纲。” 可见体例对编史修志非常重要。20 世纪80 年代,全国各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陆续开展新编地方志工作。至90 年代末,大多数省、市、县完成了修志任务。

据考,在地方志发展史上,也曾出现过创新未被方志界接纳情况。一是清代章学诚创制的“三书”体。二是民国年间浙江大学校长蒋梦麟提议改变旧志体 。提议均未被方志界采纳。

综上,地方志的基本特征和基本体例不能违背,建立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才可能成功。编纂续志,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至关重要。

二、方志体例继承方面经验与教训

方志体例,主要包括结构、体裁、章法。

(一)结构

方志的结构,是指志书的框架结构,地方志的结构形式主要有平目体、纲目体和章节体三种。

社会主义新编首轮志书的体例结构,除继承旧志的平目体、纲目体外,主要采用篇章节目体。现在的志书一般都是采用章节体结构。一般分编、章、节、目四个层次,编下有章、章下有节、节下有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层层统辖,逻辑关系严密,使志书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更强。这里的“目”仍遵循“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原则,横向分类而设,属类目。将年鉴的条目体引入志书是二轮志书体式的一大创新,出现篇章条目结合体、类目结合体等新体式。条目体的出现给志书篇目结构带来很大影响,条目体在结构上没有上下和左右的关联,是根据事件确定设置的条目,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体式。志书的结构很复杂,层与层之间是领属关系,同一层次之间的项目是并列关系,上下、左右有着密切的关联,因此志书的结构层次具有明确的系统性和全面性。有些人为了减少志书的多层性和复杂性,将条目体引入志书,需要对条目进行界定,将条目设定为综合性条目、主体性条目、典型性条目三种类型,结果是简单的条目体难以承担志书复杂内容。

“横不缺项”就是横分门类不能缺漏。由于过分强调志书结构的科学合理和章节统辖的逻辑关系,导致一些内容少、在当地又没有什么地位的事物强行单独设章置节,内容单薄。而当地占据重要地位并发挥重要作用的事物又不能单独设置章节,内容篇幅过大。这样,就出现了直接以章代节代目,或是以节代目,没有章以下的层次,有的设置复合式章、节、目。

首轮志书在篇目设置方面,谋篇坚持先自然、后社会,先经济、后政治的法则,科学分类,又结合社会分工,较好地体现了唯物史观。在记述内容方面,首轮志书因记述的时限长,采用了以“追本溯源,贯穿古今”的通志体,而续志的时限短,一般20 年左右,因而续修方志不宜再采用“通志体”,而应采取“断代体”。

(二)体裁

地方志的体裁,是指方志的文字表现形式。

方志的体裁是在地方志书不断发展中逐步完善的,早期的志书只有图、表、记3 种体裁。后来增加到志、传、图、表、录5 种体裁。清朝末年,又增加到记、志、传、图、表、录6 种体裁。直到民国时期,才增加到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体裁。首轮修志,已认同述、记、志、传、图、表、录7 种体裁,并广泛采用,成为志书不可缺少的基本体裁,续志毫无异议地予以继承。

在志首设立“总述”或“概述”和在篇前设“无题小序”,以此来概括全志、总揽全书。这是首轮修志体例上的一大创新,较好地解决了志书的整体性和完整性问题。纵观首轮修志,尽管7 种体裁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志书,但又普遍运用不充分,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体裁的独特功能。

在首轮志书中,只有“志”运用最充分,成为志书的主体。“录”仅次于“志”,运用较多。“述”仅限于记述全志或某一部类或某一行业、事物的客观内容,表现形式为“综述(总述)”“概述”或无题概述(又称小序)。“记”仅限于大事记。“传”仅限于已故人物。“图”,包括地图和照片两种,图仅限于地图(包括新旧地图),照片仅有卷首和相关文字中有数量不等的收入。“表”只是随文有一些相关的统计表。从这些体裁在志书中的实际运用情况看,仅把它们局限于表述一种事物、一类事物(指“述”“记”“传”),或者视为“志”文之附庸(指图、表),而没有看成是志书中一种完全独立的、具有独特功能的体裁。续志在运用这些体裁时就应当突破这种局限,发挥各种体裁的优势,拓展表述的空间与范围。由于首轮志书表述与排列形式单一,且形成一些固定的模式,结果修出来的志书千篇一律,千志一貌。有的志书甚至为了追求规范统一,生拼硬凑“无题序”,内容空泛、语言苍白。有的志书志首设概述,各篇前设无题序,章节前设引言或导语,这种“层层设概述”的写法不可取,容易造成内容重复、冗赘。

(三)章法

这里所说的章法,主要是指志书的记述方法,主要包括事以类聚、横排竖写、述而不论。在编纂手法上,首轮方志主要遵循横不缺项,纵不断代,横排竖写,以类系事,以事系人,述而不作,详今略古,不为生人立传,实事求是,据事直书等编纂原则,这应在续志中加以继承和发扬,并力求做到画龙点睛,反映规律,达到记与述,重点与一般,点、线、面的有机结合和统一。

1.事以类聚。“事以类聚、类为一志”是志书编纂的基本原则,就是依据记述事物的不同属性或其他特征,分门别类地将各个事物的内容安排到一定的位置和空间,科学地、系统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排列有序、组织合理的有机整体。事以类从,纵写史实,横不缺主项,竖不断主线。

2.横排竖写。地方志的基本框架是横分门类、纵述始末。所谓横排就是把记述的事物,按组成、构成的要素、分布的方位等进行分项,按记述对象的内在联系和一定的逻辑关系进行横向排列,横排时要门类齐全,做到横不缺项。所谓竖写,就是在横排的框架内,各项都按时间顺序纵向记述,不允许有倒叙、插叙或者其他写法。

首轮志书由于过分强调志书横排竖写这一特点,过分的横排割裂了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使生动、复杂的事情在记述上缺乏整体性和深度,造成竖写的层次过低,基本记述单元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无法反映事物的全貌。首轮修志中“流水账”式的详记模式较多,记述事物时,有的只记上限和下限情况,中间各年份缺乏转折或者漏记。

3.述而不论。志书强调用资料说话,通过资料的排比来体现事物的兴衰起伏,体现作者的观点。一是要“述”。如实表述事情发展、变化过程和事物特点及人物经历。二是要通过编辑加工,将资料连成一个整体,按照事物发展自然形成的兴衰起伏反映事物的发展过程。三是“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编纂者通过资料的记述来反映观点、褒贬,不能长篇累牍地发议论,只在必要时加以画龙点睛之笔。

首轮志书以大篇幅记述经济发展,重点记述经济发展的成就,忽视人的发展、人的利益和发展的可持续性等方面,孤立地记述经济是不完整的,不能反映“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负面影响必须高度重视,比如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等问题,有的志书采取淡化或回避的态度,显然是偏离“以人为本”的宗旨。

三、方志体例创新方法探讨

我国的地方志经过二千多年的发展、完善,形成了别具一格的体例。首轮社会主义新方志在体例结构与编纂手法上,都有创新和发展。在续志编纂过程中,由于记述的主体内容和背景发生了很大变化,应当继承首轮志书的体例结构,章法体式,记述方法等,在体例上继续创新。

(一)创新结构

在篇章结构设计方面,必须从机构改革的实际出发创新篇目,宜横则横、宜纵则纵,宜分则分、宜合则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历经多次改革,有拆分或撤销的,有合并或升格的,有职能转变的,有隶属关系变化的,有属性改变的,志书设篇立目时,应根据记述内容的多少与范围的大小来确定篇章层次。如果记述内容较少,志书体例结构宜采用章、节、目或章、节、目、子目等层次进行记述;如果记述内容适中,志书体例结构采用章、节、目、子目、细目等层次进行记述;如果记述的内容较多,志书结构一般采用篇、章、节、目、子目、细目多个层次进行记述。在科学地横排门类、确定结构、设篇立目、选取标题后,记述属性相同的内容时,一级标题应统领下属所有二级标题的记述内容,某一个二级标题应统领下属所有三级标题记述内容,以此类推。不管采用6 个层次,还是5个层次,都要做好统属关系,做到篇下有章,章下有节。章下无节(又称“筒子章”“独头章”),这种现象是不允许出现的。

志书章下概述设置综合性条目,节下目设置主体性条目,典型事件设置典型性条目。综合性条目、主体性条目、典型性条目这三种条目在篇目中被处于同一层次,为了在篇目上区别三种条目,被采用不同的字号和不同的排版方式。条目的这些划分和区别都需要在凡例中详细说明。由此可见,原本是将简单的条目体引入志书,在使志书结构简单化的同时,将简单的条目复杂化了。综合性、主体性、典型性条目是不同类型条目,有些并不具有并列关系,其在篇目设置上所占比例,决定了志书结构的严谨性。主体性条目不完整,势必要缺少事物的主要方面。典型性条目排列过多,势必削弱篇目结构的严谨性。这就需要编者有很好的驾驭能力,筛选好条目类型,控制好条目数量。无论采取哪种结构体式,都要满足志书篇目结构设计的系统性、完整性的要求,遵循其特有的内在规律,才能符合志书的篇目要求。

以首轮志书的下限为起点,重点记述近20 年左右的事情,在卷首设“承前简述”是必要的,但对前志不宜有过多的重复,以免喧宾夺主。在“续”字上做文章,对于首轮志书自然地理、风俗、宗教、方言篇中已记述的地质、地貌、气候、土壤、方言、风俗等短期内变化不大的静态资料,可以合并来记,但一定要坚持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的原则,要有所反映。

(二)体裁创新

首轮志书体裁一般按地图、照片、序、凡例、目录、概述、大事记、各专志、修志始末、跋、后记顺序排列。体裁是内容表达形式,编写方志要根据内容的需要选择合适的体裁。记、志、传、图、表、录各体裁,在本质上都是记述性的,但各有特点,各有其适于记述的对象。章学诚指出:“皇恩庆典当求为外纪,官师诠除,当画为年谱;典籍法制,则为考以著之;人物名宦,则为传以列之。”由此启示我们,“记”适合记载社会上发生的大事,“志”适于表达自然现象、物质生产及典章制度。“传”便于反映人物生平事迹。“录”则用来录存重要资料。而每种体裁,由于所表达的内容和要求不同,写法也略有差异。总之,应根据内容需要,选择合适的体裁,决定适当的表达方法。

“述”也不只是能记述宏观方面的内容,同样可用于记述人和事,它与“记”的区别在于记人记物可夹叙夹议,而“述”在于客观陈述。如现在有些地方设立“人物述略”来解决生人不能入志的问题,用“述略”来客观地陈述述主的主要或片断事迹。

“记”不只是能记大事,也可用来记微观的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例如,农民创业记、下岗工人创业记、转业军人创业记、大学生创业记,村长选举记等。从首轮修志到二轮修志,“大事记”记述形式和方法大多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单纯列事目以文字记述的形式和写法。有的改为大事年表,列于书末。有的是编年记载大事之外,另列“要事记略”。有的改变单纯文字记述大事、要事的形式,随文配置若干黑白照片或拓片、图像之类。与此同时,还要引入其他著述中适宜志书的体裁,如“专记”。秉承首轮方志既注重政治的记述,又重视经济的入志,较好地克服了旧志重人文、轻经济的弊端,续志更应抓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脉搏,对首轮志书中未记或弱记的“体制改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惩腐倡廉”“市场培育”“小康工程”“扶贫工程”“下岗再就业工程”等内容进行专门记述。适宜对某一突出重大的、独立的事物或事件作全面、集中、深入的记述,现已为续志所采用,并得到认同。

“传”除传人外,也可传事物,凡对后世有教育意义的事物都可采用“传”的形式。如率先实现小康的村,就可设“××村小康传”。因种植蔬菜、瓜果、树木、养殖等形成产业而一村一品专业村的事情,也可用“传”,如“东明西瓜传”“穆李苹果传”“鸭传”等。

“图”,除地图外,圆形结构图、曲线图、宝塔图、折扇图等各种统计图同样是丰富志书内容,增强可读性的有效形式。

“照片”在现代媒体上已广泛运用,被称为读图时代,续志应借鉴,使其成为志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卷首可用专题形式载入照片,文中也要针对内容增加照片的种类和数量,例如,过程照片、对比照片、传主照片、建筑物照片、景物照片、动植物照片、产品照片、地面照片、航空照片、卫星照片等。不能视照片为点缀,而是志书的一种体裁。

“表”也不是可有可无的文字补充,随意在统计表中选几张附上,而应当根据志书记述要求精选或专门制作,如沿革表、人物表、统计表、一览表、分析表、升降表、对比表等。志书体裁的充分运用,就能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反映客观事物,加强续志记述的广度与深度。

同时,还要考虑到续志断限内的20 年,社会经济各方面都有新的变化,为了能在续志中展现时代风貌,这就要求续志在体例结构和篇目设置等方面不能一成不变,应根据实际需要,有的突出,有的归并,有的舍弃,有的新增,有的前移,有的后置。例如,变志末附为卷、章、节附,将志书附录的有关内容分别附在相关门类之下,这样做便于阅读使用,便于考证研究。再如编续志索引,提高续志的检索功能,还可附上上届志书索引,更能体现与上届志书的衔接,方便读者阅读。

(三)章法创新

1.在志体分类时,应注意坚持以类系事、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原则,参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兼顾现行部门管理体制。选材要全面、真实,在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把握存真求实。续志编纂,在内容上把握好时代主旋律,要充分反映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领域中的转型变化。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发展这一主题,全面、系统、深度地反映志书断限内的发展状况、发展特色,充实、深化有关部类的记述,对内容结构进行必要地调整,这样才能切实发挥资政存史的功能。

2.横排门类时,应做到所记述事物或内容门类设计齐全,不要缺项、漏项,也即横不缺项。志书的记述范围应按照具体要求来进行。时间上应以志书断限要求从始至终不间断地进行记述,记述过程中要力求做到纵不断限,不要跳跃式记述。切忌总结报告式,阶段到顶式的记述。空间上应以志书下限的行政区划或行业范围为标准进行记述,不要超出这个范围。

3.在篇目结构的设计中,要充分运用各种体裁,全面地记述所反映的事物。志书在记述史实的编写过程中,有一个必须遵守的原则,就是述而不论,即在记述中只记载史实,不加评论和议论。事物发展的快慢、成就的大小、结果的对错与成败,均让读者读完志书之后,自己去分析和判断,不把编者的评判强加于读者。

对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这两方面不设专篇,而是把相关的内容渗透到经济、政权、政法等篇章中,做到分散写,在小范围中也有集中记述改革的内容。第二轮修志把改革开放作为重点贯穿全书是正确的,要注意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不要“轻重倒置”。续志应尽量解决首轮方志中的“分类过细、篇幅过大”等问题,应当按照“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的实际,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的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谋篇布局,设置合适的门类。

四、结语

首轮修志的实践证明,批判地继承旧方志体例,对于社会主义新方志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保持方志本体而不致异化至关重要。续志编纂已进入新时代,我们应在续志体裁上突破那些固定的模式,根据时代特点创造新的形式。面对社会发展、时代进步,方志工作者必须在全面总结和继承旧志、首轮修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续修新志编纂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创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佳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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