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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的法治化监管路径探索

2020-11-13陈璟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0年17期

陈璟

【摘要】作为新兴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直播带货”不仅让主播获取高额收益,还可以帮助消费者提升消费体验,为许多质量有保证、服务有保障的产品打开销路。但是,在流量经济繁荣背后,“直播带货”乱象丛生,部分商品造假,其侵权行为甚至触碰法律红线。因此,加强“直播带货”监管工作,需政府部门健全法律法规、直播平台担负起监管重任、社会公众提高维权意识。

【关键词】“直播带货”  监管  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17.017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网络带货的现象日益频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发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网络平台植入广告、直播购物、短视频购物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相关规定,也要符合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发文件是为了整治“直播带货”市场乱象。“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营销方式,有效带动了网络经济增长,成为商家营销的“新方案”。但是,随着“直播带货”日益火爆,虚假宣传、售假行为频繁出现,侵蚀了诚信经营底线。面对“直播带货”,我国现行立法虽有所涉及,但未能明确规定,给非法“直播带货”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为整治“直播带货”市场乱象,让其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应完善政府立法监管、创新平台技术监管、提高公众维权意识,以法治化监管为突破,为“直播带货”行业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环境。

“直播带货”乱象丛生与法律规制

“直播带货”是指通过视频直播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卖货,淘宝、快手、抖音、拼多多等网络平台均开通“直播带货”功能,是目前互联网市场营销的最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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