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视域下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机构改革
2020-11-13袁田西竹
人大研究 2020年10期
袁田西竹


一、导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领导[1]。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组织结构中的一部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问题,指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3]。在十九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又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4]可见,国家治理与依法治国、机构改革密切相关。
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具体地指出要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并给出了专门委员会的改革方案[5]。本文就试图在国家治理的视域下,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机构改革进行深入研究,包括机构改革的历史路径、改革特点、改革逻辑以及改革意义。
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治理的文献有以下三方面:首先为针对国家治理本身的研究,包含对国家治理基本理论的研究,例如国家治理的含义、衡量标准、目标等,以及对中国国家治理的研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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