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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污染源普查结果探索颗粒物精准防控措施

2020-11-08张经俭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82期

张经俭

【摘  要】文章利用污染源普查数据,计算区域颗粒物排放强度,分析空间分布状况,提出减排措施,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数据支撑。

【关键词】污染源普查;成果运用;减排潜力分析

引言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涉及内容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五类。人们通过普查可以摸清各类污染源的基本信息、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充分利用普查数据,将污染源普查结果的统计分析与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融合,对推动基层环保工作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1 全国污染源普查概述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依法进行的国情大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精准治污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需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一污普)在2007-2009年进行,一污普成果为国家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提供了决策支撑。

随着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污染源数量和种类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2016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力图查清污染源具体情况,为污染物的治理和防控提供基础数据依据。

2 各类污染源减排措施

2.1 工业污染源减排措施

2.1.1 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原煤消费量主要是工业企业用煤,工业源的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量贡献最大。原煤消费量大的区域属于大气污染防控的重点区域,应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重油等高污染能源的消费。要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重点区域加快淘汰35蒸吨/h以下燃煤锅炉,推进65蒸吨/h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

2.1.2 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

加快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优化工业布局,实现工业集约化发展,根据国家发布的《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2010年本)》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按照企业类型及特色,建立不同类型的工业园区,同时工业企业应全部进入工业园区。对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大的,作为工业源颗粒物大气污染防控的重点区域,尤其要加强工业企业颗粒物的治理力度,强化除尘设施的配套建设,实现区域颗粒物减排。

2.1.3 深化重点行业颗粒物污染防治

调查表明,93.63%的颗粒物排放来自工业源,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占比最高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等属于工业源颗粒物大气污染防控重点行业,应加强颗粒物治理力度,持续推进行业清洁生产,从源头做到颗粒物减量化,加强除尘设施的配套建设,安装高效除尘设备,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需重点加强砼结构构件制造、特种玻璃制造、其他家具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结构制造、黏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木片加工、建筑用石加工、橡胶鞋制造等颗粒物去除率为零的企业的颗粒物减排力度。同时应该进一步提高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煤制合成气生产、水泥制品制造、煤制品制造等颗粒物去除率低于50%的企业的颗粒物去除率。

2.1.4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应加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除尘设施的配套建设,提高除尘效率。

2.1.5 加强工业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污染防治

制定钢铁和水泥等行业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加强工业企业内部煤堆、料堆管理,全面完成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重点企业散装燃料及废料堆场的整治和改造,强化规范运行。

2.2 生活源减排措施

2.2.1 加强农村居民生活源减排

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多为农村居民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占77.98%,生活源颗粒物平均去除率为12.50%,主要表现为城镇居民生活能源、农村居民生活能源除尘效率较低,因此应推进农村居民生活能源结构调整,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配备高效除尘设施,提高除尘效率,切实减少颗粒物排放量。农村居民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的34.87%,属于生活源大气污染防控的重点区域,需强化區域能源结构调整,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

2.2.2 加强非工业企业锅炉综合整治

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颗粒物排放量占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颗粒物排放量的92.40%。属于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大气污染防控的重点区域,应开展非工业企业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

2.2.3 加强道路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

加强道路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等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力度削减区域颗粒物排放量,尤其是福清市的颗粒物排放量。

2.3 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实现颗粒物减排

移动源颗粒物排放量,其中工程机械颗粒物排放量最大,其次分别是机动车、农业机械。从排放强度分析,机动车中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排放强度最大。加快机动车燃油品质升级,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力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充电站、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发展加油、加气、充电合建站。推动公交、环卫、出租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公众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柴油车整治,消灭黑烟车。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管范围,加快非道路移动源油品升级。建立统一的非道路移动源台账系统,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源污染的排放管控。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移动源排放监控体系,推动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运输通道建设遥测点位、工程机械安装排放监控系统,构建全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移动源环境监管平台。制定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技术规范。加强基层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快提升燃油品质,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

3 结语

环境生态建设,是当前国家大事。环境污染问题,非一日之寒,切实用好污染源普查数据,有的放矢,合理分析,科学治污,适时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推广经济可行性和技术可行性强的治理工艺,才是治污之道。今后,各个地区应结合各级环保督察巡查,继续深化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完善监管机制,联合各部门、各乡镇加强监管巡查,定期通报约谈,严查设施不正常运行和数据作假等顶风作案的环境违法行为,以案释法,提高环保意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把工业污染源的排放口管控到位。遏制臭氧污染、持续降低颗粒物排放浓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据污染源普查成果,可以准确掌握颗粒物排放情况、分布状况、排放强度和动态变化规律,进一步理清减排思路,分行业、分部门、分区域有针对性地制定减排计划,挖掘减排潜力,确保完成减排目标,改善环境质量。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7〕82号)[R].2017-09-10.

[2]李保平,刘三明.污染源普查成果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融合[J].河南科技,2010(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