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考虑声誉效应的科技服务业与制造企业合作创新行为策略分析

2020-11-03孟庆敏王志东姜文刚

科技和产业 2020年10期
关键词:声誉低价服务业

孟庆敏, 王志东, 姜文刚

(江苏科技大学, 江苏 镇江 212013)

科技服务业的兴起打破了以往那种以制造企业为基础的单一的创新模式,取而代之的是科技服务业与制造企业日益紧密的合作创新[1]。合作创新的目的是促进科学技术的产生、应用与扩散,制造企业能够获得所需的技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科技服务业能够通过转让技术获得应有的收益。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制造企业无法完全了解技术的市场价值,会产生“柠檬市场”现象,最终不能实现合作,这导致科技服务业的研发投入成为沉默成本无法实现收益,制造企业也得不到高市场价值技术无法提升企业竞争力。

为解决这一难题,近年来不少学者开始运用博弈论分析合作创新过程及双方的策略选择,取得了有价值的研究成果[2-6]。但是,大多数研究没有考虑声誉对科技服务业(或技术转让方)长期预期收益的影响,以及声誉信号对制造企业(或技术受让方)战略的影响,导致建立的模型不能完全符合现实情况。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声誉传递科技服务业潜在的内在特征、并对双方的策略与行为产生影响,科技服务业基于长远预期收益,非常在意声誉的建立和维护,制造企业将声誉作为有效信息,作为对科技服务业类型的推断依据,从而影响其战略选择。基于这一现实,本文采用博弈论的方法,考虑声誉对博弈双方效用、行为与策略产生的影响,建立信号博弈模型,分析精炼贝叶斯均衡,探讨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条件和影响因素,并提出实现合作达成双赢的建议。

1 声誉对合作创新行为的影响分析

1.1 声誉理论

自亚当·斯密开始,经济学中一直把声誉作为保证契约诚实执行的重要机制,把声誉看成一种隐性激励[7]。Vanberg的研究认为声誉是资本,具有某种行为的声誉会提高参与人的生产效率和能力。Fombrun对企业声誉的界定是“对一个企业过去行为和将来前景的一种感觉描述,这种感觉形容了当企业与其他竞争对手相竞争时,企业对它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综合吸引力”。Fombrun和Rindova认为企业声誉是企业过去一切行为以及这些行为结果的综合体现,反映了企业向各类利益相关者提供有价值的产出能力[8]。Mailath和Samuelson将企业声誉解释为“顾客对于企业是有能力企业的事先预期”[9]。Kreps认为声誉是长期生存的无形资本,“企业是声誉承担者”。Kreps等人在有关序贯均衡的著作中将经济体的声誉描述为一种“认知”,即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一方参与人对于另一方参与人是某种类型(偏好或者可行性行为)的概率的一种认知,且这种认知不断被更新以包含两者间的重复博弈所传递的信息[10]。

Kreps,Milgrom, Roberts和Wilson的思想被总结为KMRW定理,该定理还进一步解释了当进行多阶段博弈时,声誉机制起到很大的作用,上一阶段的声誉往往影响下一阶段及以后阶段的效用。而现阶段良好的声誉往往意味着未来阶段有较高的效用。无名氏定理认为从获得长期利益的角度出发,参与人都有积极性为自己建立一个乐于合作的声誉,同时也有积极性惩罚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Tadelis明确了两种声誉效应:“声誉的维持效应”和“声誉的建立效应”。好的企业能够通过维持好的声誉而在长期中获利,这反过来又给予了他们愿意为好的声誉支付更多费用的激励[11]。

以上研究结果凸显了声誉的重要性,证实声誉作为一种“认知”会影响人的行为决策,声誉与企业绩效高度相关,“声誉效应”确实存在。

1.2 科技服务业声誉的内涵及效用

科技服务业的声誉是客户企业对以往合作中科技服务业技术能力(技术市场价值的高低)和诚信(技术是否物有所值)的综合评价,这种评价在利益相关者中广泛传播。由于技术的市场价值是科技服务业的私人信息,制造企业并不知道,只能通过搜集到的关于科技服务业的声誉信息判断市场价值高低的概率。如果制造企业搜集到的科技服务业的声誉是p(p为经过标准化处理的声誉,0

声誉是对过去行为以及这些行为结果的综合体现,对将要发生的博弈,声誉的效用θ等于维护声誉所得到的未来增加的交易的贴现值。如果技术市场价值高,若科技服务业要高价(物有所值)可获得的效用为θ,若要低价(物超所值)则获得2θ。如果科技服务业为短期利益所驱动或认为是一次性博弈而采取欺骗行为,对低市场价值技术要高价,制造企业将采取“冷酷策略”(grim strategy)[12],即一旦发现在合作中科技服务业选择了欺骗行为(对低市场价值技术要高价),则在以后的博弈中永远选择不合作作为报复,并向其他企业传播此科技服务业的欺骗行为的信息,降低科技服务业的声誉,减少其未来交易机会和收益,此时获得的效用为-θ。如果科技服务业对低市场价值技术要低价,虽物有所值,但制造企业更需要高市场价值技术,此时不会影响声誉。

2 合作创新博弈模型的构建

2.1 基本假设

1)博弈中有科技服务业和制造企业两个参与者,双方都意识到合作创新的重要性,寻找合作伙伴。

2)科技服务业存在两种类型,高市场价值技术和低市场价值技术,科技服务业知道已有技术的市场价值而制造企业不知道,只能通过自己搜集到的关于科技服务业声誉的信息判断市场价值高低的概率。

3)声誉效应对参与者是共同知识,科技服务业在以往的合作中形成相应的声誉水平,声誉的价值在于可以暴露科技服务业技术的类型,增加科技服务业技术“高市场价值”承诺的可信度。

4)科技服务业的知识势能是以往活动的产物,其价值具有时效性,是时间的减函数。如果合作成功,科技服务业可获得知识势能的增量为β,以往知识势能的贬值量为ν,知识势能的收益函数为f。

5)科技服务业获得高市场价值V1的技术付出的成本为c1,低市场价值V2的技术的成本为c2。双方以技术转让方式进行合作,科技服务业转让技术,要高价α1或要低价α2。制造企业按科技服务业的要价支付成本,获得技术的市场价值,如选择不合作,制造企业获得正常收益,正常收益率为η。其中,V1>(1+η)α1>V2>(1+η)α2。

2.2 决策时序

1)“自然”(N)首先选择科技服务业的类型tk∈T,T={t1,t2},t1表示科技服务业的技术具有高市场价值V1,t2表示具有低市场价值V2。科技服务业知道tk,制造企业不知道,但掌握科技服务业的声誉信息并将其作为对类型tk的推断(先验概率)p1=p(t1)=p和p2=p(t2)=1-p。

2)科技服务业在观测到类型tk后,从信号空间M={m1,m2}中选择且发出一个信号mj(j=1,2,m1为要高价,m2为要低价)。

3)制造企业在接收到科技服务业发出的信号mj后,运用贝叶斯法则对先验概率进行修正得到后验概率,然后从可行行动空间A={a1,a2}中选择一个行动al(l=1,2,a1为合作,a2为不合作)。

4)双方的收益分别由u1(tk,mj,al)和u2(tk,mj,al)给出。

2.3 模型构建

根据以上分析,建立科技服务业与制造企业合作创新的信号博弈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科技服务业与制造企业互动的博弈模型

3 模型求解及行为分析

在这个动态博弈中,科技服务业有4个纯战略:(m1,m1)、(m1,m2)、(m2,m1)、(m2,m2)。下面从信号发送者科技服务业的4个纯战略出发求解精炼贝叶斯均衡及其出现的条件。

3.1 共用战略(m1,m1)

科技服务业的这个共用战略表明,不论科技服务业的类型是高市场价值技术或低市场价值技术(t1或t2),它总是要高价(发送信号m1)。假定该博弈存在一个精炼贝叶斯均衡,其中科技服务业的均衡战略为m*(t1)=m*(t2)=m1,图1中左侧的信息集出现在均衡路径上,此时T={t1,t2},制造企业的后验概率为:

根据得出的后验概率,制造企业选择a1的期望收益为:

类似的,制造企业选择a2的期望收益为:

下面比较制造企业选择合作或不合作的收益,以确定制造企业的最优选择a*(m1)。

u1(t1,m1,a*(m1))=u1(t1,m1,a1)=α1+f(β-ν)+θ-c1

u1(t2,m1,a*(m1))=u1(t2,m1,a1)=α1+f(β-ν)-θ-c2

u1(t1,m2,a*(m2))=u1(t1,m2,a1)=α2+f(β-ν)+2θ-c1

u1(t2,m2,a*(m2))=u1(t2,m2,a1)=α2+f(β-ν)-c2

②当α1-α2<θ时,科技服务业的共用战略(m1,m1)不构成均衡战略的组成部分。表明科技服务业认为建立良好声誉带来的未来收益的贴现值大于高低价差额收益时,不会不顾技术市场价值的高低而选取要高价。

3.2 共用战略(m2,m2)

沿用4.1的思路进行分析,制造企业观测到科技服务业要低价后,合作是严优战略,a*(m2)=a1,如果科技服务业要高价,博弈进入左侧信息集。

①当α1-α2>θ时,u1(t1,m2,a1)

②当α1-α2<θ时,u1(t1,m2,a1)>u1(t1,m1,a1),u1(t2,m2,a1)>u1(t2,m1,a1),存在均衡战略{(m2,m2),(a1,a1)}。这表明,当声誉足够大时,如果科技服务业认为声誉增加引起的未来交易的增加大于高低价差额收益时,科技服务业对任何类型的技术都要低价会达到合作目的。

3.3 分离战略(m1,m2)

科技服务业的这个分离战略表明,如果是高市场价值技术,科技服务业要高价,如果是低市场价值技术则要低价。如果(m1,m2)构成精炼贝叶斯均衡,制造企业的左右两个信息集都处于均衡路径上,此时,T1={t1},T2={t2},因此可以得到:

对给定的后验概率,制造企业的最优选择为a*(m1)=a1,a*(m2)=a1,如果(m1,m2)和(a1,a1)构成精炼贝叶斯均衡中的均衡战略,u1(t1,m1,a1)和u1(t2,m2,a1)应该不会小于同一类型下其他战略组合(mj,a*(mj))的收益,需要u1(t1,m1,a1)>u1(t1,m2,a1)并且u1(t2,m2,a1)>u1(t2,m1,a1),分析可得α1-α2>θ。这表明,如果科技服务业认为把高市场价值技术要低价所换来的未来交易的增加不足以抵消高低价差额的损失时,科技服务业会针对市场价值的高低采取分别定价的策略,并能够实现合作。

3.4 分离战略(m2,m1)

沿用3.3的思路进行分析,(m2,m1)不构成均衡战略。这表明,无论何时科技服务业都不会采取高市场价值要低价、低市场价值要高价的策略,否则说明其对声誉效用的认识产生混乱。

4 结论及建议

本文考虑声誉效应对科技服务业与制造企业合作的影响,运用博弈论的理论及方法,建立双方合作创新的信号博弈模型,并求解精炼贝叶斯均衡和实现条件。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声誉水平对科技服务业的效用产生较大影响,对声誉效用的态度会改变科技服务业的战略选择;声誉水平会影响制造企业对科技服务业类型的判断,也会影响制造企业的战略选择。

2)科技服务业与制造企业的信号博弈存在4个精炼贝叶斯均衡,分别是:

3)如果声誉水平足够大,当科技服务业认为高低价差额收益高于未来交易的损失时,即便采取欺骗行为也能实现合作,使得制造企业蒙受损失;当科技服务业认为高低价差额收益低于未来交易的增加时,会对高市场价值技术要低价促使建立合作关系,此时制造企业获得较高收益。如果声誉水平小于某一值,科技服务业要想赢得合作,只能采取对任何类型的技术都要低价的策略。如果科技服务业认为把高市场价值技术要低价所换来的未来交易的增加不足以抵消高低价差额的损失时,科技服务业会针对市场价值的高低采取分别定价的策略,并能够实现合作。

为杜绝合作过程中的欺骗行为,达成合作并实现双赢的局面,科技服务业与制造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科技服务业应重视声誉的建立与维护,提高技术能力,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声誉水平。

2)制造企业应注重声誉信息的搜集、识别与应用,谨慎选择合作伙伴,鼓励通过“冷酷策略”对科技服务业的欺骗行为进行惩罚。

3)政府应建立健全企业声誉评价、信息披露制度,为合作创新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猜你喜欢

声誉低价服务业
特斯拉将推更低价电动车?或为对抗比亚迪和小米
低价≠实惠 吃喝玩乐购,切记避开这些“坑”
短期与长期声誉风险的不同应对
Top 5 World
自动化正悄然无声地重塑服务业
审计师声誉与企业融资约束
审计师声誉与企业融资约束
服务业:从一二三到三二一
质量难保 只能靠低价?--长安乘用车
考虑声誉的企业投资决策模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