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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下的中国与智利农产品贸易合作升级

2020-11-02郑国富

创新 2020年5期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智利中国

郑国富

[摘 要] 2001—2019年,中国与智利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总量持续增扩,合作产品种类大幅拓展,贸易结合度总体攀升,显著性比较优势突出,但仍存在贸易总量相对偏小,合作潜力尚未充分挖掘,产品种类单一集中,合作层次低下等主要问题。新时期,中国与智利两国应坚持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合作契机,增进政治战略互信,完善农业合作机制;增大农业领域投资,丰富产能合作内涵;提升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完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推动双边农产品贸易可持续发展,携手共同谱写中国与智利友好合作发展的新篇章。

[关键词] 中国;智利;农产品贸易;“一带一路”;国内国际双循环

[中图分类号] F746.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8616(2020)05-0065-013

一、问题提出及文献综述

(一)问题提出

智利共和国(以下简称智利)位于南美洲西南部,与中国相隔近2万公里,为与中国地理距离最遥远的国家之一。“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1970年12月15日,中国与智利两国正式建交,智利成为了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南美洲国家,两国建交50年来,双边关系发展平稳,高层互访频繁,人文交流密切,各领域务实合作硕果累累、卓有成效,双方对未来合作信心满满。2004年11月,中智两国政府宣布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2012年6月,两国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2016年11月,两国关系定位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16年11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智利,在其官方主流媒体《信使报》发表了题为《共同开创中国和智利关系更加美好的未来》的署名文章,文章言辞饱含深情、充满信心与期待,为新时期中智双方携手开创两国关系更加美好的未来描绘了崭新蓝图[1]。

自中智两国建交以来,双方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双边经贸领域合作发展。1971年4月20日,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2005年11月18日,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并于200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智利成为了第一个与中国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拉美国家。双方分别于2008年4月13日和2012年9月9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投资的补充协定》。2019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正式生效,双方就货物贸易市场准入、服务贸易、原产地原则、经济技术合作等四个领域实施全面升级,并增扩海关程序、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等新内容,双边贸易中98%以上的商品均实施零关税,该议定书成为继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后实施的第二个自贸区升级协定,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区升级协定,也是我国当今货物贸易领域开放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2],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我国对外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区升级协定,对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智利政府积极响应和热忱参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2018年11月2日,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智利总统皮涅拉于2019年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时曾指出,“一带一路”倡议具有实际意义,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推动全球化,凝聚各方力量,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3]。同时,智利国内商界企业也积极参与中国政府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目前,中智两国双边关系发展“又好又快”。

智利拥有丰富的自然禀赋与农业资源,农业是其国民经济四大支柱之一,农产品种类丰富,水果类出口位居世界第六位,居南美洲首位。智利地处南半球南端,纵跨38个纬度,气候复杂多样,在农业资源禀赋方面与中国互补性强,合作根深面广。中智两国政府高度重视雙边农业领域的合作,相继签署了一系列双边合作协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提升农业合作水平的五年规划(2013—2017年)》(201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合作建设智中示范农场的谅解备忘录》(201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提升农业合作水平的五年规划(2017—2021年)》(2017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鲜食水果途经第三国转运输华的海空联运要求》(2017年5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智利鲜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2019年4月)等。近年来,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成效彰显,已成为两国经贸关系发展的新亮点、新趋势,其所盛产的车厘子(樱桃)、葡萄酒、三文鱼、蓝莓、牛油果(鳄梨)等优质特色农产品早已登上中国消费者的餐桌,并备受青睐与热捧,其中樱桃曾长期作为中国水果进口贸易中第一大产品。中智两国关系和双边自由贸易合作一直走在中拉合作的前列,积极深化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具有重要示范作用,也是构筑新时代“中拉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路径之一。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关于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问题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以国别视角分析中智双边农产品问题,如李建平、刘现武、刘冬梅(2007)分析了2000—2004年双边农产品贸易格局、比较优势、互补性和竞争性,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4];宋海英(2015)运用巴拉萨模型分析了中智自贸区建立对2006—2012年双边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影响[5]。第二,以地区视角分析中智双边农产品问题,如刘李峰、武拉平(2007)[6],孙东升、刘合光、远铜(2011)[7]分析了中国与南美洲国家农产品贸易,其中部分内容涉及中智双边贸易合作相关问题。第三,以中智两国贸易视角分析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如贺双荣(2011)[8],万佑锋(2013)[9],吕宏芬、郑亚莉(2013)[10],李亚波(2013)[11],赵君然(2017)[12],等等。

梳理前人研究成果为本文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开阔了视野,但同时也发现了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第一,忽视了“一带一路”倡议时代背景及“中拉合作”区域平台。自2013年以来,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成效显著,尤其自2019年3月1日中智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所呈现的新动态、新趋势值得更深入探讨。第二,较多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忽视了时下世界经济中“逆全球化”思潮,保护贸易抬头与单边主义盛行,深化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意义深远,同时推进双边合作也面临诸多新挑战,亟待有效解决。第三,较多以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为主,而当下中国农产品进口贸易合作已成为焦点,关注进口贸易发展新形势不容忽视。第四,较多研究以农产品大类为主(HS的2位制或4位制),对产品分析过于笼统,忽视产品具体特征,导致政策建议缺乏精准性与可操作性。

基于此,本文采用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资料相关数据,以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17)》6位为基准,以中国商务部关于农产品贸易统计口径为标准,分析2001—2019年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历程与新动态,实证检测两国农产品国际竞争优势(RCA)、贸易结合度(TCD)及贸易互补性指数(TCI),并以“一带一路”倡议及“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为平台,分析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中所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梳理和归纳其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剖析其内在根源,进一步探寻优化改善路径,以期更好地推动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可持续健康发展,携手共筑新时代“中拉命运共同体”。

二、中国与智利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的新动态及特征

(一)贸易总量持续增扩,合作不断深化

2001—2019年,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量保持快速增长(见表1)。2001年,双边农产品贸易金额为1.07亿美元,其中,中国自智利进口1.03亿美元,对其出口0.04亿美元,智利贸易顺差0.99亿美元。2006年10月1日,中智自贸区协议正式生效,标志着双边经贸关系迈入新阶段。随着两国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有效推动了双边农产品贸易额持续高涨,并不断刷新历史纪录,业绩斐然。2007年,双边农产品贸易增长31.94%。2011年,双边农产品贸易金额首次突破10亿美元,达到11.77亿美元,同比增长41.13%。2015年,双边农产品贸易金额突破20亿美元,达到21.44亿美元,同比增长18.72%。2017年,双边农产品贸易出现“双降”,中国自智利进口、对智利出口降幅分别为4.65%、3.04%。2018年,双边农产品贸易止跌回升、回暖复苏。2019年,双边农产品贸易继续增长,达历史最高的37.33亿美元,同比增长9.73%。其中,中国自智利进口34.63亿美元,同比增长12.18%;中国对智利出口2.70亿美元,同比下降14.29%;智利贸易顺差31.93亿美元,同比增长15.19%。自2006年中智双边自贸协定生效以来,双边农产品贸易已累计增长超10倍,显著高于同期两国贸易增幅(3.63倍)。农产品贸易在中智双边贸易中占比由2001年的5.05%提升至2019年的9.11%。2001—2019年,中国自智利进口农产品已成为双边农产品贸易增长的第一驱动力,智利在双边农产品贸易中顺差金额累计高达192.13亿美元,约占其全球农产品贸易顺差总额(1536.01亿美元)的12.51%1,获益颇丰,互利共赢。

中智双方在两国农产品贸易中占比呈持续攀升态势,尤其中国在智利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占比逐年大幅攀升,地位日益增强。2001年,中国在智利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占比仅为1.67%,2019年,占比攀升至14.83%,中国在智利农产品进口、出口贸易中占比分别为2.75%和19.27%。智利在中国农产品贸易中占比由2001年的0.39%小幅增至2019年的1.63%。2019年,智利在中国农产品进口、出口贸易中占比分别为2.31%和0.34%,智利已成為中国在南美洲地区的第三大农产品贸易合作伙伴,仅次于巴西(299.80亿美元)、阿根廷(66.10亿美元)。

(二)产品种类大幅拓展,商品结构日益多样

2001年,中国自智利进口的农产品主要种类为HS23(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HS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橘属水果的果皮)和HS22(饮料、酒及醋)等。同期,中国对智利出口的农产品主要种类为HS07(食用蔬菜、根及块茎)、HS05(其他动物产品)和HS20(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等。

2019年,中国自智利进口的农产品主要种类为HS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橘属水果的果皮)、HS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和HS22(饮料、酒及醋)等。其中,中国自智利进口水果类农产品(HS08)金额高达19.58亿美元,占比高达56.50%,同比增长13.78%。2001—2019年,中国自智利进口水果类农产品金额累计增长超90倍,HS22(饮料、酒及醋)中,以葡萄酒为主,金额达3.47亿美元,中国自智利进口葡萄酒的金额约占智利葡萄酒出口贸易总额的1/6。同期,中国对智利出口的农产品种类主要为HS16(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HS20(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和HS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等(见表2)。

以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17)》6位码为分类标准:2001年,中国自智利进口农产品为44种,其中,HS230120(饲料用的鱼粉)和HS080610(鲜葡萄)金额均超过千万美元;其他产品贸易金额较低,2001—2011年,HS230120(饲料用的鱼粉)雄踞首位,2012—2019年,HS080929(鲜樱桃)跃升榜首,自2012年以来,智利已连续八年成为中国鲜樱桃进口第一大来源地。同期,中国对智利出口农产品55种,但各类产品贸易金额相对偏低,均不足百万美元。

2019年,中国自智利进口农产品的种类增至136种,金额超过10亿美元有1种,为HS080929(鲜樱桃),占中国鲜樱桃进口贸易总额(13.99亿美元)的87.99%,进口贸易金额超过1亿美元为5种,分别为HS220421(小包装葡萄酒)、HS080610(鲜葡萄)、HS030214(鲑鱼)、HS080940(蓝莓)、HS020329(冻猪肉)和HS230120(饲料用的鱼粉)。同期,中国对智利出口农产品种类增至187种,但各类产品贸易金额仍普遍较低,金额超过千万美元仅有7种(见表3)。

(三)贸易结合度总体攀升,不对称问题突出

贸易结合度(TCD)主要用于测度两国在贸易方面的依存关系,其数值愈大,表示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愈密切;反之,则愈疏远。2001—2019年,中国与智利农产品贸易关联度总体上呈缓慢上升趋势。2001年,中国对智利农产品TCD值为0.09,智利对中国农产品TCD值为0.87,彼此贸易关联度偏弱。2017—2019年,智利对中国农产品TCD值持续攀升,而中国对智利农产品TCD值则连续下滑(见图1)。

(四)显示性比较优势显著,贸易互补性增强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主要用于衡量一国出口商品在世界市场中的比较优势,其数值愈大,表示优势愈显著,反之,则劣势愈显著。2001—2019年,中国农产品RCA总体呈下降趋势,且均为比较劣势;智利农产品RCA持续震荡微降,但大多数年份均保持极强竞争优势(见图2)。2019年,智利农产品出口贸易具体产品一共有517种,其中198种产品具有不同程度的比较优势(极强、较强、中度优势),占其出口贸易总额的97.77%。

中智两国地理与自然气候差异铸就了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的优势互补。以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17)》6位码为分类标准:2019年,中国对智利农产品出口贸易中以中度竞争优势和比较劣势为主;智利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则以极强竞争优势为主,贸易金额占比高达65.15%(见表4)。

贸易互补性指数(TCI)主要基于两国进出口商品的优势与劣势综合计算而得,用于衡量双方贸易互补程度,其数值愈大,表示互补性愈强;反之,则愈弱。2001—2019年,中国对智利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趋弱,且数值均小于1;智利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趋强,数值均大于1,但波幅较大。2001年,中国对智利农产品TCI值为0.76,智利对中国农产品TCI值为2.09;2019年,中国对智利农产品TCI值为0.50,智利对中国农产品TCI值为2.66(见图3)。自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智双方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程度总体呈持续增强态势,尤其智利对中国农产品贸易TCI值大幅攀升,效果较为明显。

三、中国与智利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总体规模相对偏小,合作潜能尚未发挥

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转型升级,国内农产品供需矛盾凸显,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海外优质特色农产品进口贸易的强劲增长。2019年,中国农产品进口贸易额达1499.97亿美元,增速为9.71%。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成效显著,持续增长,但总体规模相对有限,智利在中国农产品贸易中占比较低(仅为1.63%),农产品在两国总贸易所占份额尚不足10%,与当前中国主要农产品贸易合作伙伴相差甚远。2019年,中国与巴西农产品贸易额达299.80亿美元,约为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额的8倍,其中中国自巴西仅大豆进口贸易额就高达230.76亿美元。另外,2019年,阿根廷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额骤然飙升,其中大豆出口贸易额由2018年的6.20亿美元剧增至2019年的35.77亿美元,以致迅速赶超智利而跃居中国在南美洲地区第二大农产品贸易合作伙伴。智利对中国出口农产品贸易合作潜力有待挖掘,以提升双边贸易规模及优化结构。同时,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中还存在结构性失衡的问题,尤其长期高度依赖中国自智利进口“单式驱动”,而中国对智利出口持续低迷,后劲乏力,进而束缚双边贸易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二)贸易产品种类较为单一,商品结构不够合理

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种类相对集中且产品单一,除鲜樱桃外,其他产品贸易规模均十分有限。2019年,中国自智利进口的农产品主要集中在HS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橘属水果的果皮),其中又以鲜樱桃为主,占比达35.53%。2019年,智利占中国鲜樱桃进口贸易总额的86.93%,中国占智利鲜樱桃世界出口贸易总额的78.26%。贸易种类单一且产品高度集中,一方面易导致外部风险集聚。近年来,中国政府陆续对世界其他国家开放鲜樱桃进口许可权限1,将给未来智利鲜樱桃对华出口带来巨大挑战。2019年,智利对中国樱桃出口虽蝉联榜首并保持增长,但其增速较2018年已有大幅放缓。另一方面也将“掣肘”其他产品合作潜能的全面发挥。诚然,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互补性强,交集多,潜力大,亟须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未来合作新增長点,更好地推动双边农产品贸易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合作层次低端化严重,全产业链合作不足

中智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更多基于两国自然禀赋差异所形成的互补性关系,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仍主要体现为产业间贸易,产业内贸易合作进展相对滞缓。2019年,中智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仅为0.12,且较2017年(0.24)和2018年(0.19)均有所下降,两国农业领域产业内各生产要素流动性较弱、融合度偏低、配置效率不高。另外,两国在农产品精深加工方面合作显著不足,初级产品占比大,产业价值链短,产品附加值不高,以致综合效益不显著。长期以来,中国对智利投资主要集中在矿产品(铜矿等)、电力、基础设施等领域,而对其农业领域投资尤为滞缓,占比尚不足1%,且现存农业领域合作项目大多实力弱、规模小、层次低,辐射与带动效应均不显著。虽然中国在资金、农业技术与设备等方面比较优势显著,但是双方农业领域产业优势对接及融合共生发展不足,两国农业领域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双边贸易与产能合作的经济效能。

(四)农业部门合作对接不足,非关税壁垒掣肘

中智两国在农业领域及农产品贸易合作中相关部门间对接相对不足,南美洲地区国家中的巴西、秘鲁、阿根廷等积极推进同中国农产品的贸易合作,重视中国市场开发,开展精准式合作。中智两国海关检验等部门协调合作有待提升,如许可鲜果进口种类等,非关税壁垒已成为双边贸易潜能全面发挥的瓶颈。中国海关总署于2019年4月9日所公布的《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显示,目前,中国自智利鲜果进口种类仅为8种,分别为猕猴桃、苹果、葡萄、李、樱桃、蓝莓、鳄梨和油桃,而对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许可的鲜果种类分别为22种、15种、12种,较大程度上束缚了中智双边鲜果类贸易合作潜力的挖掘。另外,中国在粮食、食糖和羊毛等少数农产品进口贸易中仍保留关税配额管理制度,较大程度上也制约了中智双方在该类产品多领域合作潜力的全面发挥。

四、“双循环”战略背景下中国与智利农产品贸易合作升级发展的路径优化

(一)增进政治战略互信,完善农业合作机制

2017年5月12日,中国颁布《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为进一步增进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合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路线图。“一带一路”让中国与智利不再遥远。2017年5月在北京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时任智利总统的巴切莱特在会上指出,“一带一路”倡议对拉美来说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机遇”[13]。新时期,中智两国政府应秉持开放包容态度,携手推进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多边主义发展,利用“一带一路”倡议合作机制与平台优势,密切两国高层对话与交流,增进政治战略互信,推动两国农业领域发展规划良性对接,政策有机融合,增进两国农业部门对话,加速部门与地方合作机制建设与完善,积极落实两国领导会晤所达成的合作共识,推动双边合作协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充分发挥两国政府推动作用与服务功能,鼓励民间社会主体广泛参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国内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业经济的综合实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力,持续增扩对智利农产品出口贸易规模,平衡贸易格局和增进贸易关系,将推动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与实现国内农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实施“双循环”战略,践行发展新理念。

同时,智利作为南美洲的重要国家之一,推进中智双边经贸合作也是深化中拉合作的重要构成,携手打造中拉农业领域合作的“新样板”,将为进一步深化我国同其他拉美国家开展农业合作提供经验借鉴。2013年6月8日—9日,首届中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农业部长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与拉美地区22个国家的农业部共同发表《中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农业部长论坛宣言》,并探讨中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农业合作战略规划的制定。鉴于南美洲地区各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相似性及重叠竞争性,亟须统筹布局,错位发展,精准发力,协调发展,减少“零和博弈”,中智两国可优先重点推進水果(樱桃、葡萄、蓝莓等)、葡萄酒、海产品等农产品合作,培育和强化双边贸易合作的“增长极”,多点突破,全面发力,纵深发展,实现双边合作提质增效、均衡发展。

(二)增大农业领域投资,丰富产能合作内涵

中智两国政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原则,以自贸协定升级建设为发展契机,坚持平等友好协商,相互开放国内市场,降低贸易与投资壁垒,减少人为性贸易阻碍,规范和清理非关税壁垒,拓宽领域,提升层次,根据两国农业资源禀赋和出口产品优势,有序增扩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的种类与类别[14]。同时,鼓励优势国内农资类企业“走出去”,增进产业融合,形成优势互补,拓展价值链,提升层次与效益。增扩互补性领域合作,减少竞争性领域冲突,探寻合作最大公约数,实现互利共赢。鼓励国内农业类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扩大对智利农业领域投资,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加大政策扶持智利—中国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智利—中国示范农场等,打造旗舰项目以增强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形成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点面结合的格局[15]。推进两国“文旅+农业”合作,丰富内涵,提升层次,增进效益。充分发挥中智自贸区在拉美地区“领头羊”的示范作用,利用“中拉农业合作专项基金”,以项目为驱动,促进中智农业领域产能合作升级发展,并影响和带动拉美地区其他国家参与对中国的农业合作。深化双方农业合作是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合作共赢的,也将是助推双边农产品贸易战略升级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16]。

(三)提升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完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

提升双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水平,削减关税和规范非关税壁垒,简化动植物检验检疫程序,增进两国海关、检疫等部门联合办公与信息共享,提高海关通关效率,推广“两国一检”模式,降低交易综合成本,在符合产品进口检验检疫要求的前提下,主动开放部分农产品市场,可采取先试先行方式探索合作,如进一步增扩水果类产品进口许可种类等。深化中智两国自贸区“升级版”建设,构建更高效、更宽广的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体系。

利用“丝路基金”“亚投行”等资金平台加大对智利国内公路、铁路、航空、河运和港口建设,对接智利的“新千年交通计划”,升级和完善其交通基础设施,补足短板;增设两国农产品专航,利用智利区位优势,构建南美洲区域性农产品集散中心,减低运输费用,提高物流效率;推进中智两国跨太平洋光纤和互联网电缆项目建设,提升两国产业信息化水平,共享商贸数据信息,发展两国农产品跨境电商业务,扶持知名平台与电商企业参与合作发展,智利作为拉丁美洲地区移动通信设备和互联网使用率最高国家,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潜力巨大。继续加大智利农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宣传与推介力度,构建国内区域性配送中心及销售渠道,深挖国内三四线城市市场潜力,增扩贸易规模,提升合作层次[17]。

新时期,中智两国以建交50周年和自贸区协定升级建设为发展契机,增进两国战略政治互信,开创两国关系发展新境界,利用“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等平台优势,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以农业领域“五通”建设为行动指南,务实推动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可持续发展,增进国家利益,增强民众福祉,携手共筑更紧密的利益与命运共同体,共同谱写新时代中智两国友好合作发展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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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 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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