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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以来中国家庭、家户组织的制度考察

2020-11-02王跃生

社会科学 2020年10期
关键词:制度

摘 要:家庭是由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单位,家户则是由亲属关系成员为主所形成的同居共爨单位。在成员范围和规模上,多数家庭、家户是等同的,清末以来不同时期家庭成员在迁移流动频度上存在差异,家庭、家户成员范围的一致程度有所不同。当代社会转型下人口流动就业增加,使家庭成员的地域分割增多,家庭、家户构成差异增大。清末和民国时期,法律等制度赋予家长管理家庭、约束家属行为的责任;解放后,家庭成员平等制度得到贯彻,家庭已无家长之设。只有对家庭、家户组织进行兼顾性考察和研究才能对两者的构成特征、成员关系、功能及存在的问题有较全面的把握。

关键词:家庭;家户;清末以来;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20)10-0080-14

作者简介:王跃生,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天津 300350)

家庭、家户是基本的亲属组织和民众生活单位,也是社会组成的重要基础。家庭、家户组织有何相同与不同之处?这涉及到对两者的定义及其成员范围的认定。本文将从制度角度着眼分析家庭、家户组织的构成原则,试图将清末、民国与当代官方制度、民间惯习、民众实践结合起来,分析家庭、家户的定义表达、成员范围及关系特征。这对把握家庭、家户状态和成员关系,认识家庭、家户的功能及演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进路

(一)有关制度环境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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