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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治理中的协作机制研究:基于演化博弈分析

2020-10-24廖梦灵

运筹与管理 2020年5期
关键词:主体污染监督

高 明, 廖梦灵

(福州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6)

0 引言

据《中国统计年鉴(2002~2017)》数据显示,2001年中国治理工业污染废气投资额为65.8亿元,2013年上升至640.9亿元,2016年为561.6亿元,相对于2013年而言投资额有所下降,但却是2001年投资额的8.5倍。不过与治理投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3年中国气象局统计发现该年度中国25个省份,100多个大中型城市受到雾霾污染的威胁,全国平均雾霾日达29.9天,创52年来之最[1]。近年来,地方政府加大雾霾治理执行力度,污染情况有所改善,但效果并不显著。从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等部委编印的《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7》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7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17年中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占总数的70.7%,平均雾霾日仍有27.5天。雾霾的形成原因复杂、波及范围广阔,而且大气环境属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2],这使得在雾霾治理过程中容易产生“公共地悲剧”、“囚徒困境”等问题,探究如何打破雾霾治理僵局是当前面临的巨大挑战。

通过文献分析可知,目前较多学者从环境规制的角度探讨雾霾污染的治理对策。比如,Oliva[3]对比分析不同时期墨西哥汽车污染气体排放情况后,提出可以通过环境规制间接影响官员腐败成本的方式改善空气污染。Cole等[4]以英国制造业为例研究工业活动、环境规制和空气污染之间的复杂关系,结果表明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环境规制都能有效降低工业废气污染。刘晨跃等[5]运用中介效应方法研究中国30个主要城市2003~2014年面板数据,发现环境规制能有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能源消耗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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