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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征收社会保障税的相关探究与思考

2020-10-21付玉

管理学家 2020年3期

付玉

[摘 要] 社会保障筹资方式包含征税制和缴费制。到目前为止,我国一直采取缴费制的筹资方式,即收取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则对征收刚性的增强,以及确保社会保障筹资的来源极为有利,提高统筹级别,更有益于社会保障制度的长远发展。社会保障税费之争已有三十年之久,而2018年7月颁布的相关改革方案也预示着社会保障费改税是大势所趋。文章将从我国实施社会保障筹资“费改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进行相关探究和思考,并提出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相关设想。

[关键词] 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险费 费改税 筹资方式

中图分类号:F253 文献标志码:A

从1996年起就有学者提出“改为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构想;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征管部门的变革,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划给税务部门进行征收。截止到目前,社会保障筹资仍采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形式,没有引进社会保障税。然而,实施社会保障费改税已经成为顺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必要之举,我们应当探究征收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可行性,并提出相关设想,以期未来可以实施对国家持续发展有利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改革。

一、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筹资存在的弊端

(一)社会保障筹资的统筹层次低

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涉及的险种共包括五大类,但就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说,尚未有一项实现全国统筹。除此之外,由于在省级统筹中,社保资金流动困难,不利于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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