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的内在需求及措施
2020-10-21罗剑
大众科学·下旬 2020年4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罗剑
摘 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作为担负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当前形势下协助、监督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首先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本文针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监督的内在需求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强自我监督的三点策略。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在这样的形势下,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更需要不断加强自我监督,做遵规守纪的表率,确保“打铁自身硬”,严防“灯下黑”,做党和人民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一、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的内在需求
(一)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身份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另一方面又担负着纯洁队伍的特殊重任。这样的双重性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打铁自身硬。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成效显著,但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务艰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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