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宪法 时代的守护
2020-10-21孝金波燕文青
新华月报 2020年1期
孝金波 燕文青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让宪法信仰植根人心,让宪法精神薪火相传。2019年12月4日,我们迎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与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宪法总纲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所强调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
宪法规定着国家最根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国家的各项权力也都要在宪法的轨道上运行。
谈到我国的现行宪法,习近平指出:“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改革开放40余年来,宪法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有力保障,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宪法,又被称为确认公民权利的“宝典”,与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宪法不仅是其他法律的母法,也是公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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