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墓志中“背”的死亡表述语
2020-10-21黄露露董明
青年生活 2020年22期
关键词:墓志
黄露露 董明
摘要:在唐代墓志中,“背”常单独或与其他词汇搭配使用,表示死亡的语义,有背、背代、背养、崩背、垂殒背、见背、捐背、薨背、倾背、丧背、亡背、奄背、育背、云背、弃背等十五种之多,这些词语或释义部分不见各类字词典所载。
关键词:唐代墓志;“背”;死亡表述
中图分类号:H131 文献标志码:A
“背”,通常指人体后面从肩到腰的部分,即我们通常所指的脊背。而在古代汉语中,“背”又有离开的意思,喻指死亡。在唐代墓志中,出现了大量的用“背”或“背”与其他字词合用以表示死亡语义的描述,委婉曲折的表明了人体死亡的事实,体现了对逝者的追思与怀念之情。同时,这些词语亦多不见各类字词典的记载,对其语义的正确理解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意义。
一、背
《大唐故宣城郡司功参军刘府君(郁)墓志铭并序》:“公名郁,字江……解褐硖州司仓,未朞而遭亲背。”[1]
《大唐故右金吾卫翊卫宋府君(运)夫人墓志并序》:“惟君夫人王氏,周灵王后,太原人也。……不幸良人早背,独守偏孤。”[2]
二、背养
“背養”不见字词典记载。养有“养活。(引)奉养。(又)抚养”之意。“背养”意为离开奉养,引申为死亡。
《唐故河东节度判官监察御史京兆韦府君夫人闻喜县太君玄堂志》:“太君以今年寝□……会昌六年八月十三日背养。越三月,封闻喜县太君,以小子之预周行及普恩也。”[3]
三、背代
《唐代墓志汇编》会昌○一一《唐故滑州白马县令赠尚书刑部郎中乐安孙府君继夫人河东县太君裴氏墓志铭并序》:“会昌元年十一月丁酉,殼堂叔祖赠尚书刑部郎中府君讳起,继室河东县太君裴氏年七十一,背代于上都亲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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