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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完善

2020-10-21韩帅

青年生活 2020年22期

摘要: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我国对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共同财产界定明确,国家保护夫妻合法共同财产。然而,近年来社会环境不断变化,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关系呈现出多样化、规范化、复杂化等倾向和特点,在形式和内容上也出现了诸多法律难点。法务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夫妻财产中的一些抽象、特殊类型,在当前法律规范下难以找到融洽释疑,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对财产的理解界限存在分歧,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规定和完善是法治精神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完善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现行《婚姻法》自1981年施行,2001年4月进行修订,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详细规定,是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拥有的合法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出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常意义上是新婚夫妇结婚后到离婚或者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死亡之前的时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通过劳动、投资、受赠等获得的合法财产(除提前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五个特征:

一是一般财产特性,即其他财产所具有的普遍性特征;

二是财产范围有限,受夫妻双方经济条件、社会因素等影响;

三是主体固定,只属于夫妻双方特定身份;

四是婚姻关系本身所赋予夫妻财产的复杂特性;

五是平等处理,夫妻中一人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转让、使用时,需征求另一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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