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系统辩证法
2020-10-21赵丹
大东方 2020年2期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思想、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成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蕴含着丰富的系统辩证法思想,体现了系统辩证法的整体优化律、结构功能律和差异协同律。
关键词:“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系统辩证法;整体优化律;结构功能律;差异协同律
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辩证法有了新的理论成果:系统辩证法和生态辩证法。系统辩证法是关于实在与过程、存在与演化的普遍规律的现代学说,它是唯物辩证法的新形式,有自己独特的规律。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一战略布局蕴含着丰富的系统辩证法思想。
第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整体优化律。
整体优化律的意思是总体的效果不等于每个要素的简单相加,整体要大于它的各部分总和。整体优化就是,当要素组成一个有机的系统的时候,整体出现了新的功能和新的质。在这里,大于的部分就是系统作为整体才体现出来的新功能。这些功能有的是将单个要素的某些功能放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体现了整体优化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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