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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的恐怖世界

2020-10-21郭丽姝

世界文化 2020年10期
关键词:缅因州书迷斯蒂芬

郭丽姝

她不想搬到缅因州来,维克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遭到了她的反对。尽管他们不止一次到这儿度假,但她始终认为这个州森林密布、过于偏僻。冬天这里的积雪有20英尺厚,居民完全與世隔绝。一想到要带着年幼的孩子搬到这种地方来,她就害怕。唐娜声明,在这种环境下生活,她只能靠大把大把吃药来支撑,或者干脆把脑袋伸进烤箱里。

——《狂犬惊魂》

缅因州

斯蒂芬·金是第一个注意到偏僻小镇中蕴藏着的恐怖元素,并把故事发生的地点从司空见惯的大都市搬到荒蛮之地的人,事实上,他把故事情节搬到了他的家乡缅因州。在此之前,缅因州在美国文学的创作版图上是个空白,只有恐怖小说大师洛夫克拉夫特偶尔把自己作品中的怪兽安插到这个地方。缅因州是创作恐怖小说的完美地点,这一点金早在写作生涯之初就意识到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魔女嘉莉》(1974)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儿。缅因州是美国最荒芜人烟的地区之一,几乎90%的地方都是森林,由很多相距甚远的小城组成。在这儿一切都有可能发生,而且没人会知道。金在一次采访中说:“人们很容易在缅因州消失,也很容易回来,有时候回来的人跟活死人一样。”肖申克监狱、宠物公墓、狂犬古卓生活的城堡岩小镇、魔女嘉莉就读的学校、吞吃儿童的小丑栖身的下水道——这些地方都设在缅因州。金喜欢这儿的原因不但由于它可以充当恐怖小说的完美布景,还因为只有在这个人际罕至的地方,他才能安心写作,不用担心粉丝的打扰。

你在选择写作这条人生之路的时候,没人提醒你有一天会在邮箱中收到疯子的来信和小猫的骨头,也不知道旅游大巴会停在你的房子跟前,人们挤在你家的栅栏门旁边,不停地按下照相机快门。

——《恐惧的内心 斯蒂芬·金 生活与创作》

在美国,成功作家面临的危险在于,他刚一出名,人们就想吃了他。这就跟食人族的明星祭祀仪式一样:大家先是把你捧上神坛,然后再一口一口地把你吃掉。

——2010年采访

疯狂的书迷

作为1980年代中期最受欢迎的美国作家,斯蒂芬·金是真正的偶像级人物。疯狂的书迷争相购买封面上有他签名的书或本子,哪怕只是一本电话簿也好。每出版一部新小说,出版社就会收到书迷的大量来信,有些执拗的书迷甚至把电话打到金的家里,要求他续写1000页狼人故事,或者把恶灵从邻居家赶走,还有人给他寄钱。当然,书迷不都对他充满善意。有一位读者给他寄过一堆小猫骷髅;有人公开指责他杀了约翰·列侬;还有人闯到他家,指责他抄袭别人,并声称要烧毁一切,最终警察逮捕了入侵者,事后金在家里安装了好几个监控器——他几乎是缅因州最早这么做的人。尤其让他害怕的是,书迷希望尊重他们的请求,如果他拒绝签名或者不把儿童已死的结局改过来,他们就表现得很极端。在《危情十日》中,金刻画了一个用暴力手段胁迫作家把小说写完的女书迷。随着时间的流逝,金对自己的担心延伸到对家人的担心,2006年他在《丽赛的故事》中描写了一位疯狂书迷迫害已故作家亲戚的故事。

也许我又得了二年级学生的通病:他们总觉得第一次取得好成绩之后,下回肯定不及格。对了,在一次美国文学课上教授说过,所有美国作家当中只有哈帕·李成功摆脱了对第二本小说的担忧。

——《尸骨袋》

创作危机

斯蒂芬·金小说的主人公往往是处于精神崩溃边缘的作家,他们要么对自己的作品大失所望,要么因为遭遇创作瓶颈而痛苦不堪。在金看来,当一名作家不仅得忍受创作的苦恼,还经常遭到非人的折磨:疯狂的粉丝、恶毒的评论、被指抄袭、精神紧张。对自己的畅销书心生恨意的保罗·谢尔顿(《危情十日》主人公)、因长期遭遇创作危机而陷入疯狂的杰克·托兰斯(《闪灵》主人公)、希望得到幽灵的帮助找回灵感的麦克 ·努南 (《尸骨袋》主人公)——这些人物从不同程度上反映了金本人的痛苦。金第一次打算放弃文学创作是在他刚刚起步的时候,当时有30家出版社拒绝了他的小说《魔女嘉莉》,是妻子把手稿从垃圾桶里捡了回来,鼓励他再试一次,并把手稿寄给了下一家出版社,最终小说才得以出版。第二次创作危机发生在《撒冷镇》和《闪灵》两部小说出版之后。批评家指出,金的小说根本不是文学,而是喋喋不休的幻想。对于这种论调,金有时候表示认可,说自己的作品就像“巨无霸汉堡”,并准备就此搁笔;而有时候又为自己辩解,说美国的两位主要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和角谷美智子是目光短浅的假正经,只会促进文学界的“阶层固化”。

对我来说,可卡因就像电源开关。我大约是1979年开始吸的,持续了8年。不能说这一时期有多长,但要比“二战”持续的时间长,而且那感觉也跟上战场一样。

——2000年采访

吸毒是一种负面体验。我觉得,这种执迷不悟的阴暗行为成就了我们这些作家,激起了我们将情感倾泻在纸上的愿望。对我来说,写作也是一种毒品。如果我不写……心里就会老想着一个念头,不得安宁。

——《恐惧的内心 斯蒂芬·金 生活与创作》

天哪,他必须喝一杯……就一小杯,只一小杯就能让他恢复正常。可是整个宾馆却只有烹饪用的雪利酒。眼下,他需要酒,就像需要药一样,仅此而已。在受到强烈的刺激之后,就连大夫也会建议少来点儿酒精饮品,权当麻醉剂。它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良药的作用,减轻压力,比埃克塞德林的药劲儿还大。

——《闪灵》

成瘾症

斯蒂芬·金是一名酒鬼和瘾君子,他的小说有一半描述了跟成瘾症作斗争的故事,然而这些斗争往往无疾而终:《闪灵》中干扰戒酒的恶魔、《撒冷镇》中捣乱的吸血鬼;《11/22/63》的主人公宁愿回到从前去搭救肯尼迪,也不愿戒烟;《穹顶之下》中看不见的穹顶将城市与外界隔绝,顺便也切断了类鸦片止痛药的供应;《重生》主人公的成瘾症是靠神秘电流治好的;而在《戒烟公司》中,黑手党扬言如果主人公不戒除恶习,就杀了他全家……金本人最喜欢的就是啤酒和可卡因。写作过程中他要么是醉醺醺的,要么便异常兴奋。创作 《绿魔》时,他得用棉花塞住鼻孔,免得服用可卡因之后流出鼻血;至于《狂犬惊魂》是怎么写出来的,他根本就不记得了。不过显然,金并不急于戒瘾,他担心这么做对自己的创作构成威胁。最终“外力”帮了他的忙:1987年妻子下了最后通牒。在接下来的两年中,金戒掉了烟瘾和毒品。他没有披露戒瘾的详细过程,但他说,这场斗争比任何一部恐怖小说都吓人。

每一个迷信的球迷都知道,如果你有几分钟不盯着比赛看,那么老天爷对球队就会比较眷顾。但我不看比赛的原因在于,我就是不敢看……我能把《活死人之夜》和《德州电锯杀人狂》从头看到尾,可是棒球比赛,尤其是没完没了的比赛,简直让我发疯。

——《球迷》

为了避免听见前座喋喋不休的争吵,特蕾莎陷入了心愛的幻想中。她摘下“红袜队”的棒球帽,看了看帽檐上奔放的签名。这个签名让特蕾莎的心情平静了下来。这是汤姆·戈登的签名。

——《爱上汤姆·戈登的女孩》

棒球

为了让自己有事可干,从而摆脱酒精和毒品的诱惑,1980年代末金找了一份训练市儿童棒球队的差事。金从小就酷爱棒球,但他不好意思独自去看比赛,尤其不好意思跟妈妈一起去——因为别的孩子都由爸爸陪同,他们还在周末教自己的孩子打球。金两岁的时候,父亲就离开了家,因此他没机会从事自己喜爱的运动。金的童年是在钻研棒球运动的理论和历史中度过的。长大后,棒球不但帮他克服了脱瘾综合征,还使他度过了一场职业危机:他写过一篇班戈儿童联队准备参加州冠军赛的随笔,被《纽约客》刊载。《纽约客》承认金有写作才能,以此终结了知识分子界对他众口一词的蔑视。金把稿费送给了球队的孩子,额外花150万美元建造了一座新体育馆。金的所有小说都涉及棒球:《必需品专卖店》中被施了魔法的棒球卡片象征少年破碎的希望;《局外人》中一个无辜的人在棒球体育馆一生尽毁;《狂犬惊魂》中的棒球棒成了救人的工具;《爱上汤姆·戈登的女孩》中女主角想象自己跟波士顿红袜队的一名球员成了朋友,而这本小说不是按章节写的,是像棒球比赛那样分成竞赛场次来写。描写棒球内容最多的是金与斯图尔特·奥南合著的《球迷》,它可以说是波士顿红袜队2004赛季球迷们的联合日记,称得上是一部真实的文献小说。

进入梦乡之前,马克·皮特里强打精神,像往常一样,再次对成年人的古怪行为感到惊讶——他们服用酒精或安眠药,希望驱散那些微不足道的恐惧,比如担心失业、没钱,以及妻子爱不爱我、我有没有朋友之类的事。任何一个躺在黑暗的房间中无法入睡的孩子的恐惧,成年人都无法体会。没人相信孩子的话,也没人能帮他从这种恐惧中——有人从天花板上看着他,要么就是床底下藏着人——解脱出来。他得夜复一夜孤军奋战,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象中的场景会渐渐消失,而这种消失的名字叫长大。

——《撒冷镇》

童年创伤

金四五岁的时候,亲眼看着一个朋友(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被火车轧死。这之后有好一阵子他都以为自己不久也会死掉,要么死于小儿麻痹症(疑神疑鬼的母亲总拿这个吓唬他),要么死于狂徒之手(他总觉得每一树灌木丛里都有狂徒)。除了担心生病和遭遇狂徒之外,他还害怕蜘蛛,担心在马桶里淹死,害怕小丑和苏联原子弹。小斯蒂芬对付恐惧的办法就是编写故事。他笔下的主角通常是一只精明兔,跟一帮朋友坐着一辆老旧汽车,拯救陷于危难之中的儿童。长大后,金在小说中描写的孩子总是互相救助:他们组团行动,即使最窝囊的孩子也能成为英雄,比如《尸体》和《它》。在小说中,受尽折磨、孤立无援、自生自灭的儿童能打败小丑杀人犯(《时间裂缝》)、拿普通人做实验的政府特别代表(《凶火》)、吸血鬼(《撒冷镇》)和狼人(《狼人轮回》)。这些几乎都是在没有成人的帮助下做到的。成年人往往郁郁寡欢、嗜酒如命,他们对儿童的恐惧视而不见,本身就像是怪物。在金看来,一个施暴成性的父亲比住在宾馆墙壁里的远古恶灵还可怕(《闪灵》),而一个杯弓蛇影的母亲比吞噬儿童的小丑还坏(《它》)。

我的童年不同寻常、支离破碎。单身母亲把我养大,她总是到处旅行,经常把我和弟弟送到她的一位姐妹家去照管,因为她不能带着我们一起走,这或许有经济上的原因,或许有情感上的原因。也许她只是在寻找我们的父亲。我两岁的时候,父亲带上家里的全部现金,一去不返。

——《如何写书 职业回忆录》

斯蒂芬·金在电影《宠物公墓》中(1989)

注意!注意!注意!

你们被骗了!

政府在骗你们!

被军队那些混蛋监督的媒体在骗你们!

大学的管理部门在骗你们,在它的命令下,就连大学的医生也在骗你们!

1.超级流感疫苗根本不存在!

2.超级流感不是一种严重的病,它是能致人死命的病。

3.致死率达75%。

4.超级流感病毒是美国秘密军事基地的混蛋制造出来的,在事故中外泄了。

——《末日逼近》

扯谎的政治家

学校很糟,教堂很糟,政治也一样。在金的小说中,政权代表人物往轻里说是瞧不起普通人,而在更多的情况下——要么是因为愚蠢,要么就是故意的——国家公职人员只会给美国人带来死亡。

《迷雾》中,政府的秘密试验室做了一次失败的试验,将史前怪物放了出来,而当局却对此视而不见,眼睁睁看着怪兽吃人;在《末日逼近》中,生化武器泄露后,政府官员只顾拷问携带抗体的普通人。金最重要的一部政治启示录是小说《死亡地带》,1979年金就在这部小说中预言了“特朗普”的胜利。主人公格雷戈·斯蒂尔森早先是个卖《圣经》的商人,他用非法手段经营房地产生意,赚取了大量财富,后来又靠敲诈勒索和实行民粹主义走上政坛。参加竞选活动时,他给群众发热狗、承诺抽干华盛顿的沼泽、把污浊空气装在塑料袋里送到太空,当上总统后还差点儿发动核战争……斯蒂尔森和当下美国总统特朗普之间的相似之处不仅让金的书迷印象深刻,也触动了金本人:他在推特上组织了一场抵制特朗普的运动,注册用户已经超过550万人。

“他的身体里住着两个人,”艾米说,“他自己……还有一个他创造出来的人。”……舒特之所以出现,就是来惩罚莫特的……

“我想约翰·舒特还是存在的,”艾米说,“我想他是莫特最好的作品,这个人物如此鲜活,以至于真的现身了。”

——《秘密窗》

双重人格

金从小就爱看电影《化身博士》和《我是少年狼》,还对双重人格特别感兴趣,也喜欢“转世”的话题。在他的作品中,主人公往往遭受双重性格之苦,魔鬼也经常转世变成另一个魔鬼。事实上,金也曾变成过另一个人。1976年,出版社拒绝每年出版金的小说超过一部,免得市场饱和。于是金开始用笔名理查德·巴赫曼写作。这个“巴赫曼”当过水手,神奇地治好了脑瘤,还在新罕布什尔农场的家中养过鸡,但他的小说比金的小说阴沉,读者并不买账,直到1985年作者的真实姓名被披露后,情况才得以扭转。巴赫曼被“埋葬”了,4年后金为他写了一部小说《人鬼双胞胎》。巴赫曼“去世”后,竟然在1996年和2007年又出版了兩本小说,是他的“遗孀”偶然发现的。看来,金很难跟另一个自己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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